传承“工匠精神”西安将评选100名“西安工匠”

2017-03-10 08:43:41|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偲瑶):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从3月9日起,西安拟评选100名“西安工匠”、评选10名“西安工匠之星”。评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征集汇总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或单位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推荐截止日期为3月24日,五一前进行表彰。

  据了解,“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西安工匠之星”原则上在“西安工匠”中产生,选择“西安工匠”特别突出的前10名授予“工匠之星”称号。此次评选表彰范围不局限于西安市,西安地区中央部属行业企业、省属及市属及一下企业,无论国企、民企均可推荐申报。

  西安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高歌表示,在西安地区各行业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劳动者,例如从事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民间手工艺、文物修复等行业工作人员。“评选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把品德、技能、知识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年龄,突出工匠文化精神,突出业绩和贡献。”高歌说。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皆可报名  自荐者需有2名以上同行业专家推荐

  (一)获“中华技能大奖”者;被行业推荐参加世界或国家技能大赛者;

  (二)获省、市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者;

  (三)在全国行业一类技能比赛获得名次,在省级行业一类技能比赛中获前10名,在市级行业一类技能比赛中获前6名名次;

  (四)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发掘整理和传授技术技能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项生产工作领域创新业绩突出,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六)具有出色的传承技艺,业绩突出,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显著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者。“西安工匠之星”的评选由当年“西安工匠”中产生。对在西安市经济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据介绍,评选自下而上,有四道程序。其一是申报,申报“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者,可通过单位和行业协会推荐,也可自荐,由下而上进行。自荐者需有2名以上同行业专家(以行业专家评委水平认定)推荐。

  其二是审核,将设立“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专家评审组委会。评审会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参评人员资格给予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参评者材料退回。

  其三是评审,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委对人选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评委已实名投票方式表决,当选“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者,通过票数要达到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

  最后是公示考察阶段,专家评委会通过的“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候选人在官方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组织人员到“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据了解,申报者需填报《西安市“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评选申报表》,并撰写不多于2000字的申报人事迹材料,并携带相关获奖、参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自荐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函。

  活动详情可关注西安市人社局官方网站

  1. 《西安市“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评选申报表》(请自行在市人社局官网www.xahrss.gov.cn下载);
  2. 申报人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相关获奖、参赛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自荐者的专家推荐函。

  报名地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政府6号楼517办公室)

  电子邮箱:xvsa104@163.com

  联系人:党宝春 贾玉峰

  联系电话:891636458678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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