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级法院严打制假售假犯罪 一年判决100人

2017-03-14 16:37:0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梦凡):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西安两级法院2016年审理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情况,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59件,判决100人。

  据悉。2016年,西安全市法院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刑事犯罪,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其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3例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制假售假刑事案件,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其中有曾引发业界对“万头牧场”模式反思的现代牧业“病牛门”案;有陕西“豪王”牌养生酒创始人马朝文、马卫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有被告人丁汀、方小兰生产、销售假药、非法经营案等,这些案件的成功审结,都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相关企业敲响了要守法经营的警钟。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张曼慧表示,这些案件情况各不相同,涉及罪名也比较多,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有侵犯知识产权的,有非法经营的,但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张曼慧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当认真检查产品的包装、合格证、防伪标识等,切勿贪图低价,最终损害自身利益。同时,在购买时应注意索要发票或者收据等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应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举报,配合有关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共同打击此类犯罪,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健康与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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