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五厅局回应:“头号工程”咋兑现?

2017-03-15 09:07:4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3月9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陕西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指出:“现在大家已经‘吃得饱’了,更希望‘活得好’。这就要求不仅吃喝要有质量,同时呼吸也要有质量。我相信广大人民群众急切盼望根治雾霾,看到更多蓝天。这需要全社会拧成一股绳,打好蓝天保卫战!”

  今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环保任务的关键之年。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省委、省政府将今年的大气治理列为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要求采取铁腕措施强力推进,并研究制定了《陕西省2017年铁腕治霾“1+9”行动方案》,分别由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信厅和省住建厅具体牵头组织实施。

  《“1+9”行动方案》,即“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联防联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中地区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等9个专项行动方案。

  群众期待: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否一致?

  陕西省环保厅回应:

  实现关中地区大气防治“四统一”

  现状:对于雾霾预警,公众普遍反映的感受是比较混乱。比如,在同一天之中,西安市已经启动了一级预警,而同处于关中地区的咸阳和渭南等市区则可能依然启动的是二级预警响应,与此对应的治理措施也有很大区别。

  举措: 《联防联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治、群策群力”的原则,健全完善跨行政区域的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治理相结合、联合防控与重点城市整治相统一、网格化监管与专项行动部署相同步、政府动员主导与社会共同参与相衔接,用铁腕夯实治霾责任,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雾霾形成及控制机理研究,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升重污染天气科学应对协同应对有效应对水平,“削峰降频”努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治霾,实现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的防治措施”四统一的大格局。

  群众期待:

  控煤力度能否再加大?

  陕西省发改委回应:

  今年关中地区煤炭削减1000万吨

  现状:燃煤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统计显示,2016年关中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是7020万吨,占到全省四成以上。如果按国土面积测算,关中每平方公里的煤炭消费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两倍以上。

  举措: 《关中地区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通过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热工程,加快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今年关中地区,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等6市2区完成煤炭削减1000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420万吨,散煤削减580万吨。统筹整合余热资源,落实清洁取暖。

  群众期待:

  生物质燃烧污染如何解?

  省发改委回应:

  今年秸秆利用率达到85%

  现状:严重的雾霾污染之下,我省对秸秆采取了禁燃政策。在严厉的处罚措施之下,虽然农民偷偷烧秸秆的越来越少了,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稍微松懈一下,农民焚烧秸秆的现象又会死灰复燃。

  举措: 《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为期两年的秸秆全量化还田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广秸秆机械还田和综合利用,严查秸秆焚烧。2017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到2018年,关中地区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基本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生物质燃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群众期待:

  “黑作坊”能否禁得住?

  陕西省工信厅回应:

  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行动

  现状: “散乱污”企业由于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污染严重,不仅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也成为了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生活在周边的群众对此苦不堪言,期待着相关部门能不断加大力度,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治理。

  举措: 《“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清理取缔关中地区城乡接合部、新城建成区周边等区域内的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企业。11月15日前,完成“散乱污”企业总数量30%左右的清理取缔任务。

  群众期待:

  汽车能否不再冒黑烟?

  省公安厅回应:

  6月底基本淘汰黄标车

  现状:大气污染源解析显示,机动车尾气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约为21.4%,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约32万吨。其中,黄标车及老旧车属高排放车辆。据测算,一辆汽油黄标车的排放相当于14辆国Ⅱ或28辆国Ⅲ汽油绿标车的排放。

  举措: 《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我省境内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车污染整治为重点,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加强路面查处,加快黄标车淘汰,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4月底完成禁限行检查点、标志标牌的设置;6月底基本淘汰黄标车;7月1日前,西安市将本行政区内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的低速汽车全面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货车,其他市(区)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更新换代。

  群众期待:

  工地扬尘能否治理好?

  陕西省住建厅回应:

  将抑尘不力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现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项目仍有增无减,建设施工、房屋拆除、道路与管线施工、道路保洁、物料堆放、交通运输等活动中产生的扬尘污染依然严重。扬尘颗粒10微米以下就会进入下呼吸道,2.5微米以下就会积聚在肺泡中,引发一系列疾病。

  举措: 《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控能力,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100%措施不力的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禁止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冬防期间(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年底前,关中各市(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其他城市达到70%以上,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在大气污染中的比重明显降低。

  群众期待:

  露天烧烤能否管得住?

  陕西省环保厅回应: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行动

  现状:挥发性有机物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贡献。大多数挥发性有机物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举措: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加大石化企业整治力度、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强化夜市烧烤污染管控、开展臭氧形成及控制机理研究、管控机动车维修有机废气、深化油气回收治理等方面,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4月1日前,完成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1日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汽车修理企业有机废气和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6月1日前,对露天烧烤划定经营区域,取缔划定区域外的烧烤摊点,完成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

  群众期待:

  监察执法能否更铁腕?

  陕西省环保厅回应:

  重点污染源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现状:雾霾需要铁腕治理。在今年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王成文提出,今年全省环保工作首要任务和头号工程,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铁的标准和铁的作风,尽职履责、抓好落实。

  举措: 《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通过全面清查、夯实责任、强化监督、扩大公开、铁腕执法、严厉问责等措施,到10月底,关中地区339家涉气重点污染源污染物100%达标排放,其中西安69家、宝鸡69家、咸阳80家、铜川48家、渭南45家、韩城27家、杨凌1家。4月1日前,相关企业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污染物减排实施措施。

  群众期待:

  燃煤锅炉能否退出主城区?

  陕西省环保厅回应:

  开展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

  现状:研究显示,我国工业锅炉热效率低、能耗大,单台平均容量仅为3.8吨/小时,实际运行效率不足60%至65%;10吨/小时以下锅炉大多没有安装环保设备设施。用煤灰分、硫分较高,技术装备落后,环保设施不到位是导致燃烧效率低、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的直接原因。

  举措: 《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应拆尽拆、拆改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行政、技术、资金等手段,采暖季前基本拆除陕南陕北城市建成区和关中地区燃煤锅炉。其中,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拆除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拆除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记者 康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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