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专项检查饮用水安全

2017-03-30 10:38:30|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张琳瑞

  为了杜绝企业未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产品的生产经营环节还存在卫生条件差、消毒杀菌不彻底、产品检验不严格等不规范问题的发生,韩城市食药监局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检查,要求各食药所迅速排查摸清辖区包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的分布、生产、销售、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掌握各自辖区包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及质量安全现状,加大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以及监督抽检的力度,特别是要提高铜绿假单胞菌项目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该局要求,对发现的包装饮用水质量安全问题,监督企业迅速停产整改,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生产;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包装饮用水的黑窝点、黑作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消费者饮水安全。(记者 张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