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重抓低速高排车辆 铁腕治霾不放松

2017-06-21 11:21:15|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王梦凡):6月19日,为落实“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各项工作措施,促进西安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给市民创造良好交通环境,西安市公安局公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6月20日,西安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吴冯接受采访并对该通告作详细解读,进一步让市民群众了解通告的内容和目的。

  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

  据吴冯介绍,此次通告主要是西安市铁腕治霾的配套方案,目前西安市共有三轮汽车6820余辆,低速载货汽车2466辆,基于调查,这些车辆产生的污染较严重,且使用比率相对较低,从事的货运需求不大,因此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的禁行范围由此前的二环扩大到三环(含三环路)。

  对于货车的限行,早在2007年就有相关规定,范围是在二环以内,据介绍,以柴油为燃料的载货汽车污染相对较高,安全隐患也较大,为加快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进程,减少交通事故,提升道路夜间使用率,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目标,此次通告按照国家标准,将货车进行细分,其中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型、重型货车严禁在7时至21时在三环以内(不含三环)通行,微型、轻型严禁7时至22时在二环以内(含二环)。

  同时为了进一步满足城市物流配送,考虑到垃圾清运、医疗废品运输、肉奶蛋禽、生鲜物资等的运送,满足排放标准的车辆可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线路行驶,进入限行区域。

  消除交通噪声污染 三环内拟禁止鸣笛

  随着城市骨架的进一步延伸,为了消除交通噪声的污染,通告禁止鸣笛区域也有所扩大,由之前的东至幸福路、南至电视塔、西至汉城路、北至张家堡范围,扩大到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此外,为提升西安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进一步提倡多成员通行,促进节能减排,有效推进治污减霾工作,通告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全市公交专用道允许10座以上(含10座)大中型客车通行。

  另外,通告中还规定严禁教练车在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道路上进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培训工作。据介绍,该项内容目的是为了规范对教练车的管理,预防初学者上路学习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及“教练车”交通事故,确保各类驾驶技能训练活动安全进行,创建安全有序的“学驾”环境。

  “禁摩令”不禁电动自行车 

  为夯实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法律支撑,以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有法、有据可依,通告也对电动车、摩托车等相关规定进行强调细化。通告中多次提到国家标准,据了解,根据相关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摩托车的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 k m/h。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 k m/h。电动摩托车为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属机动车范畴,应当按照机动车规定管理。

  从交通安全角度出发,进一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规范交通出行秩序,通告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严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在三环(含三环)道路以内通行。同时,严禁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非机动车、机动车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活动。吴冯表示,普通市民日常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并不限制通行,但要求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违规载人,且时速不超过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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