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程款无果 男子放火报复

2017-07-17 14:31:43|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为讨回自己垫付的装修工程款,与他人发生矛盾产生报复想法。凌晨,男子高某在一门店内放火,波及多辆“无辜”车辆被烧。近日,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捕。

  高某系一家装修公司的法人代表,2016年与强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高某垫付了30余万元资金,工程结束后,因工程款的结算与强某发生矛盾,多次要账未遂后产生了报复的想法。2017年5月17日凌晨,高某来到强某位于西安西二路的门店,将大门砸开后进入店内逐层进行打砸并放火,后高某离开了纵火现场。火势蔓延开后,还波及到楼下的洗车店,将洗车店内、外停放的3辆汽车不同程度烧毁。

  案件发生后,西安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办理,认为犯罪嫌疑人高某因债务纠纷屡次向被害人强某要债不成后心生报复,放火烧毁被害人的店面,致使被害人及周围群众财产遭受到严重损失,其行为已经涉嫌放火罪,决定对其批准逮捕。(记者 谢斌 实习生 张潇 王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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