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游泳场馆的水质达标吗?

2017-08-14 09:04:0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李峰现场检测游泳池水余氯量。 (李龙飞 摄)

  8月1日,一支少年游泳队在陕西省游泳跳水馆欢畅地游动,欢声笑语驱走了夏日的炎热。池边,游泳馆水工组组长王联合在水面下30厘米处取得水样,放入检测仪,测得余氯浓度为0.3毫克/升。 

  7月以来,西安市持续高温,市内的各个游泳馆都呈爆满趋势。众所周知,泳池水质不达标,会导致皮肤黏膜过敏,容易患上结膜炎、中耳炎等“游泳病”。那么,西安市游泳场馆的水质如何,能否保证游泳者的身体健康,让人们安全畅游?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游泳“戏水”,泳池难堪重负 

  7月30日,记者首先来到了西安北郊一个小区的游泳馆。该游泳馆宣称“采用空气能加热循环系统,水质很好”。来这里游泳的人以小区居民为主,泳池不大,只有25×15米,但仍不断有家长带着小孩和游泳圈出入。泳池的水呈淡蓝色,并不浑浊,氯气味道明显。 

  但是,这个不大的泳池显然成了“戏水”的乐园,真正游泳的人并不多。由于部分游泳者不戴泳帽,随意吐痰,池水中还是有些头发、唾液,看起来不太干净。 8月2日,在西安南郊某高校的游泳池,记者了解到,该校游泳池对外开放,每次20元。由于价格实惠,来这里游泳的当地居民很多。

  下午3时,泳池内已经有不少人在“戏水”。附近居民领着孩子前来,有的人随身携带零食和饮料,吃喝过后就随手丢弃在泳池周边。池水稍显浑浊,在灼热的阳光下呈现出淡淡的绿色。一位游泳爱好者对记者说:“这里水质一般,白天我基本都不会来,晚上人少了水质还能好点。” 在陕西省游泳跳水馆,记者察看了馆内3个游泳池,水色淡蓝,氯气味道明显但不刺鼻。在开放泳池的醒目位置,有明显的水质标准公示栏,标示着水温28℃,PH值7.3,水中余氯量0.4毫克/升。 

  据俱乐部教练姚新民介绍:“1个开放泳池和2个训练泳池水质都是达标的,不同的是训练泳池的水温会相对低一点。虽然泳池的水质主要靠循环系统和消杀设施保障,但影响水质的因素很多,比如游泳者吐痰、擤鼻涕、在水中吃喝,甚至有小孩在水中小便等,这些都会对泳池水质造成影响。” 

  “六看一闻”,初判水质是否达标 

  陕西省游泳跳水馆的王联合是个老水工,对保障泳池水质相当有经验。他介绍了游泳馆的水循环净化系统流程:泳池的溢水进入游泳馆地下1层的平衡池,加入含氯消毒剂,和新给水一起,通过循环泵;经过16个石英砂罐过滤污物、头发、毛絮等,从泳池底部的72个出水孔排出,就完成了一次水过滤。 

  在地下1层的设备间,王联合展示了石英砂罐的反冲洗过程。打开手动冲洗阀门,就会有高速水流冲洗污物,从观察井中可以见到水从浑浊逐渐变为清澈。“定期冲洗石英砂罐,可以有效防止石英砂被污物堵住板结,保证过滤效果。尽管如此,石英砂还是要每两年更换一次。如果泳池水中有过量悬浮物,还可以投入絮凝剂,用电动吸盘吸出凝结物。”王联合介绍。 

  “不过,对泳池水质的要求的确不少。除了常规的指标,还有大肠菌群、耗氧量、尿素等指标。我们要求每两小时检测一次水质,根据结果动态处置,调整加药量。每个泳池也有自己的‘脾气’,动态调整好水质需要相当的经验。”王联合说。 

  根据《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池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0.3毫克/升到0.5毫克/升,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毫克/升到10毫克/升。另外,水中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含量也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游泳场所使用的消毒剂、净化剂、清洁剂、杀虫剂、急救药物等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对游泳者来说,在游泳场所“六看一闻”的办法十分管用。“六看”是要看游泳场所有无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无健康证、泳池有无消毒设施、场内有无救生设施和救生人员、水质检测结果是否及时公示、池水是否清澈无杂物。“一闻”指的是游泳者应注意闻池水是否有淡淡的氯气味道。 

  抽检合格率94.5%,有问题可电话举报 

  8月2日,在西安市莲湖区古都文化大酒店,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副科长李峰和酒店游泳中心主管刘芳分别对该酒店的泳池水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余氯量为0.4毫克/升,其余水样将送回实验室进一步检测。刘芳说:“这个泳池不大,但我们也有4人领班、3人管水循环设备,保证水质达标。”孟建丽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这里游泳,他捧起一掬水,说:“水还比较清澈,除了有点黏,其他都挺好。我游泳十几年了,感觉近几年西安市游泳场馆的水质还是有相当的提高。” 

  事实上,5月10日,西安市卫计委就下发了《关于做好西安市2017年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加大对辖区内各类游泳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调查处理。

  西安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鹿建军出示了一份全市部分游泳场所水质的抽检结果。截至7月31日,西安市卫生监督系统已经对全市共72家游泳场所中的55家进行了随机监督抽查,包括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浸脚池水余氯等指标,水样送经省质监局批准的第三方机构实验室检测。西安市55家游泳场所中合格52家,不合格3家,抽检合格率94.5%。不合格问题集中在泳池水尿素超标、余氯量不足两方面。 “

  整体来说,西安市游泳场馆的水质还不错。尿素超标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只能呼吁游泳者不要在池内小便,或者加大泳池换水量。”鹿建军说,“另外,这个结果只能代表检测时的水质。如果游泳者在游泳场馆发现池水浑浊、杂物过多等,有可能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水循环系统故障暂停、反冲洗时开错阀门导致污物进入游泳池。毕竟,这个行业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太强,而保障泳池水质却需要相当的经验和数据积累。” 鹿建军提示,如果市民在游泳时发现泳池卫生安全不达标的情况,可以拨打西安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举报电话029-87271861反映情况,卫生监督系统会依据情况予以调查处理。(本报记者 李龙飞 车喜韵 实习生 侯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