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咸阳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7-08-25 13:37:04|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8月25日,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咸阳市工作动员会在咸阳召开,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周树红、副组长张智华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咸阳市委书记岳亮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长卫华主持。

  周树红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在环保督察工作准备与实施中,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多次听取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汇报,亲自研究审定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把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现实检验,作为领会中央精神的难得契机,作为陕西加快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周树红强调,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咸阳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推动提升咸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促进绿色发展。督察工作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发现问题、剖析原因、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主要对照中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等,检查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考核评价、资金投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安全风险管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省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等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问责情况。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同时,根据督察工作实际需要,还将针对被督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和具体特点,加大对特定对象的单独谈话、履责质询和专项调查,适时召开座谈会、组织明察暗访,全方位了解咸阳市有关环境保护情况。

  咸阳市委书记岳亮表示,陕西省委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既是发现和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行动,也是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全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必要性,从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出发,真心实意接受、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要遵循“两山”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发挥问责“利剑”作用,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停产一批、曝光一批,进一步巩固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要务必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高效提供督察组需要的资料,必须准时参加督察组召开的会议,必须坚决整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必须真实回答督察组提出的疑问,必须圆满办结督察组移交的案件,必须切实保障督察组工作的环境。

  会上,督察组副组长张智华从正确认识督察、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舆论引导四个方面,就咸阳市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咸阳市期间,从2017年8月25日开始至9月24日结束,全程开设投诉专线电话及专用邮政信箱,受理人民群众就身边环境问题来电来信进行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线为:029-33323527;邮政专用地址为:咸阳邮政820号专用邮政信箱,邮政编码71200;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咸阳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咸阳市有关部门处理。(供稿 陕西省环保厅 编辑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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