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管理

2017-09-18 13:08:47|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日前,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业权审批管理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全省实际,修订了《矿业权审批工作规则》。修订后的《规则》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手续,严格审批流程,提出了矿业发展要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等硬性要求。
 

 记者了解到,《规则》主要对五个方面内容做了调整:一是简化合并审批要件。今后企业在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时只需提供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合并编制方案。二是减少审批事项。今后不再对企业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进行要求,不再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前置要件,原则上也不再单独受理审批变更生产规模的申请事项。同时,为了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增加了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等事项。三是优化审批流程。今后矿业权审批将严格执行“接件、受理、审查、会审、集体上会决策”的审批流程。对于具体的审查环节、内容、标准和要点等,《规则》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从严管理采矿权。《规则》要求各地要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的证明材料必须明确矿业权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必须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今后对于开采标高1500米以上的不再设立矿业权。同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凡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矿产开发项目一律不再审批。五是强化监管服务。今后对于矿业权的竞争出让、转让、受理等有关信息,必须进行公示公开。对快到期限的矿业权,省国土资源厅将在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提醒矿业权人依法按时办理延续登记。(记者 乔佳妮 实习生 王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