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被授予“陕西省散曲之乡”称号

2017-09-20 16:21:12|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昨日(9月19日)上午,“中华散曲文化教育基地”和“陕西省散曲之乡”授牌暨创建“中华散曲之乡”启动仪式在渭南潼关县举行,潼关岳渎阁景区被中华诗词学会散曲工委授予“全国散曲教育基地”牌匾,潼关县被陕西省散曲学会授予首个“陕西省散曲之乡”荣誉称号。中华诗词学会会长郑欣淼、中华诗词学会顾问张勃兴为潼关县授牌。

  近年来,潼关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投资2000余万元,重新修复了潼关关楼、建立了潼关博物馆,将张养浩广场、雕塑和诗词曲碑林纳入岳渎阁景区,为创建“中华散曲文化教育基地”提供了硬件基础。同时,为打造潼关散曲文化的良好氛围,举办散曲培训会,积极参与散曲征稿,形成了一支稳定的散曲创作队伍;并为散曲的采风、创作、研讨及出版散曲作品专集提供全方位支持。

  据了解,潼关县将以此次授牌为契机,瞄准“中华散曲之乡”为创建目标,强化文化自觉,践行文化自信,守住文化根脉,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散曲文艺活动,不断提升文化综合实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同时,把文化作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强化文化与旅游的互促互动,努力推动旅游产业内涵式发展,让山水潼关、华夏金城多一分文气、多一分灵气。(孙晓磊 陶毅博 记者 杨晶)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