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李妍):以“‘一带一路’倡议下的音乐创意产业发展”为主题的2017欧亚经济论坛文化分会于9月22日在西安市曲江新区召开。本届文化分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西安市人民政府承办,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
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庄长兴,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出席会议,西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曲江新区党工委书记吴键主持会议主旨演讲环节。
2017欧亚经济论坛文化分会现场(王娜 摄)
强强联合 助力大西安“音乐之城”建设
会上,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庄长兴致辞时讲到,当前陕西省正在加快建设文化强省,西安市已全面启动音乐之城建设,下一步将以音乐为主题,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积极拓展音乐产业的外延,促进传统业态与新兴行业的并肩。
文化部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致辞时表示,丝绸之路不仅是经济之路,又是文化之路,更是一条音乐之路。作为丝路起点的西安曾经是最具全球化色彩的城市,为文化以及音乐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国家艺术基金将继续关注西安市在丝路文化题材创作方面的最新进展。
会议签约仪式环节,曲江新区与新加坡流行音乐学院签署加强中新两国的音乐艺术文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与西影集团区签署合作建设西安音乐产业基地及“电影圈子·西影电影产业集聚区项目”产业招商战略框架协议。
思想碰撞 探索城市文化和音乐产业融合可持续发展
会议主题演讲环节,全球文化网络和文明间对话音乐协会的主席梅里•马达莎希表示,音乐除了是人类重要的交流手段,其产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巨大。西安的音乐氛围很好,她相信,西安将会为国际性音乐之间的交往起到重要的作用,音乐之城的理想一定能实现。
来自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数字中国的金迈克教授表示,对于音乐之城建设,西安一方面要展示世界的音乐,另一方面除了传统以外要运用各种元素吸引世界,比如运用数字力量。同时,他认为文化聚集区是个很好的载体。
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学会主席付林表示,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音乐产业在世界上却占第十二位,音乐产业虽然不强,但前景广阔。黄土文化和摇滚很搭配,西安在音乐之城建设中,一定能打造出自身的特色。
中国音乐产业促进会会长汪京京认为,目前我们音乐体系尚不完备,音乐企业规模普遍不大,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仍然面临着众多的制约。但随着国家重视,音乐产业并在产业价值回归,良性发展快车道。西安提出音乐之城建设,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等各种要素,前景可期。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