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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制定“保卫蓝天”三年行动计划

三秦都市报2018-05-17 08:55:24

  铁腕治霾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5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解读《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包括环保厅、发改委、公安厅、工信厅等多个厅局的相关负责人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汾渭平原首次列为防治重点区

  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介绍,《方案》提出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还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联防联控的合力仍需加强;对大气污染成因的研究比较薄弱。

  今后3年将以PM10、PM2.5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臭氧前体污染物控制。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3%,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5%,PM10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为此,陕西省将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坚持全民共治六个方面进行29项重点工作。其中,关中地区作为汾渭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规划的重中之重。汾渭平原是今年首次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

  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达710万辆

  如今,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与此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大量细颗粒物也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在新一轮的三年行动计划,在机动车污染治理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备受关注。

  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马忠孝透露,目前陕西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10万辆,较2015年同比增长了近140万辆。为此包括省公安厅在内的六厅局,印发《全省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此次治理,重点针对两类车:现有的50万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约30万辆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

  在开展载货柴油汽车等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排放治理方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牵头,在进入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卡口及农贸批发市场、餐饮集中路段、城乡接合部等设置固定或流动检查站点,以柴油汽车为重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严查严处超标排放车辆。根据环保部门发布的高污染排放车辆认定标准和车辆数据,省公安厅牵头制定城市主城区相关禁行管制措施,不断压缩高污染排放车辆生存空间。

  载货柴油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通过建设省市际高速公路卡口遥感监测设施,在高速公路设置“过境车辆绕行”提示标志,监控识别过境未绕行车辆等方式,安全、有效分流过境车辆。(首席记者 石喻涵)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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