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渭南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2017-10-14 17:23:1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消息:10月13日,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渭南市工作动员会在渭南市召开,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吴新成、副组长樊少文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渭南市委书记陆治原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远主持。

  吴新成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在环保督察工作准备与实施中,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多次听取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汇报,亲自研究审定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将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向党中央看齐的现实检验,作为领会中央精神的难得契机,作为陕西加快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吴新成强调,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渭南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提升渭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促进绿色发展。督察工作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对照中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决策措施等,检查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考核评价、资金投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重点检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安全风险管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省挂牌督办、约谈及媒体曝光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对环境保护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的问责情况。督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同时,根据督察工作实际需要,还将针对被督察对象的不同情况和具体特点,加大对特定对象的单独谈话、履责质询和专项调查,适时召开座谈会、组织明察暗访,全方位了解渭南市有关环境保护情况。督察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发现问题、剖析原因、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陆治原表示,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渭南市督察,既是发现和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行动,也是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渭南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建立台账、跟踪管理,边督边改、即知即改,转办一件就整改一件、落实一件。要对照督察内容和重点,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不足、补短板,努力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会上,督察组副组长樊少文从正确认识督察、认真做好配合、坚持边督边改、强化舆论引导等四个方面,就渭南市做好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安排,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渭南市期间,从2017年10月13日开始至11月12日结束,全程开设投诉专线电话及专用邮政信箱,受理人民群众就身边环境问题来电来信进行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线电话为:0913-2025499;地址为:渭南市临渭1185号信箱;电话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陕西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渭南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渭南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供稿 陕西省环保厅 编辑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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