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消协:网购食品防止过期 支付应选第三方平台

2017-11-03 16:57:22|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双十一”即将到来,各类电商采取秒杀、让利、赠品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进行网络消费,网购消费将迎来高峰期。陕西省消协昨日(11月2日)向公众发布了“双十一”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选择正规网店 勿点不明链接

  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度高的官方网站或经过交易平台认证过的网店进行消费,购物浏览时务必看清网站域名,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信息源推送或卖家发过来的其他链接。要查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核实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要查看网店信誉,辨别发布的消费者评价是否真实;要查看售后服务是否到位,是否对消费者投诉及时有效处理等。

  网购食品不应只看图片,应注意查看介绍页面是否公示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要查看页面明细说明。包括:食品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等信息。

  网购食品到货后,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与网上标注的各类信息一致等。对预包装食品,除了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外,还应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超低价勿轻信 防止食品过期

  “双十一”期间的零点秒杀、全网最低价、赠红包等促销宣传难免让消费者动心。食品不同一般商品,低于平常价格太多也容易出现安全问题,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以免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双十一”期间,因配送时间较平常延长,消费者网购食品时要注意了解配送时限。如购买需冷冻保鲜的食品,消费者应根据距离远近,慎重选购,以免距离过远食品变质无法食用,造成浪费。

  消费者支付消费用时,应选择“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出现消费争议,消费者可以及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联系,采取延迟付款等措施,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保留网购凭证 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保存与经营者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电子交易发票等相关消费凭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及时与网店经营者依法协商处理,如果第三方交易平台不能提供网店经营者真实情况,应由第三方平台先行依法处理。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熊惠玲 通讯员 张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