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一公司被列入陕西地税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

2017-11-07 15:38:41|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日前,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洛南县地税局做出的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列入陕西地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黑名单”。

  洛南县某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2015年10月,洛南县地税局稽查局根据工作安排,对该公司2015年1月至9月资产转让纳税情况实施检查。经检查认定事实:该公司2015年1月至9月在资产转让期间采取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共计142.3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洛南县地税局除向该公司追缴税款还处以罚款71.16万元及加收滞纳金48.17万元,合计261.64万元。洛南县地税局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该公司后,该公司既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罚款、滞纳金,也未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洛南县地税局在依法履行税收法律法规赋予的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同时,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报经批准,2017年3月27日,陕西省地税局在其门户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对该企业进行了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让我处处受阻,寸步难行,真是后悔莫及啊!”近日,该公司老板在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之下,向洛南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缴清了全部款项后,拿着完税证惭愧地这样说。(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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