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爸爸的苹果”带领更多人致富

2017-11-22 09:27:27|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她曾是北京自媒体的编辑,为了照顾生病的父亲,辞职回到淳化老家,变身职业果农;她创建的“爸爸的苹果”果业品牌,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和认可;她把对父亲的爱化为乡恋,把小爱升华为大爱,帮助更多的贫困群众创业增收……

  她就是咸阳市淳化县官庄镇申阳村的刘阿娟。

  2014年5月,在北京媒体圈小有名气的刘阿娟接到父亲的病情诊断书:小细胞肺癌,恶性,中晚期。这个噩耗对于正处在事业上升期的她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子欲养而亲不待’,不管父亲的生命还有多长时间,我都要陪在他身边,尽女儿应尽的义务。”刘阿娟立刻辞职回到淳化。

  回到家乡,父亲三句话不离苹果。刘阿娟想,如果和父亲共同经营家里的果园,或许会重新燃起老人对生活的希望。

  就这样,刘阿娟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带着爸爸种苹果。她发现,因为家乡地处偏远,村民们只能在家等着果商上门,价格往往被压得很低,有时甚至亏本贱卖。“为什么不能借助新媒体优势来销售苹果呢?”见过大世面的刘阿娟把自家10亩果园变成了试验田。她坚持让苹果自然生长,不打农药、不施化肥,并打破传统销售模式,把苹果从地头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起初,家人对刘阿娟的做法很不支持。“我种了一辈子苹果,没有农药、化肥能接几个果蛋蛋?”父亲听了她的想法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村民们更是对她的“异想天开”嗤之以鼻。

  面对父老乡亲的质疑和否定,刘阿娟始终坚信自己的选择。她四处拜师学艺,并从网络、微信上学习网店和微店的经营方法。她将自家的苹果命名为“爸爸的苹果”,一方面寄托着自己的亲情和爱,另一方面也让消费者像吃自家饭菜那样吃上放心苹果。没想到,刘阿娟的故事和她的健康理念打动了很多网友,“爸爸的苹果”成了“网红”,每公斤价格高达40元,销量喜人。从2014年9月到年底,不到4个月时间,她就卖掉了2000多箱精品苹果。

  随着“爸爸的苹果”销售量日益增长,村民们对她的态度也悄悄转变,许多村民都想加入她的团队。“带着大家一起奔小康才对得起养育我的这片土地。”刘阿娟想。于是,她积极奔走,带领村里的果农们建立了淳化全球香苹果专业合作社。如今,合作社入社群众已有26户,其中贫困户有15户,贫困群众年均增收十多万元。2015年,合作社还分别荣获了咸阳市和淳化县“优秀电商企业”称号。

  2016年初,刘阿娟的孝心没能留住父亲。父亲去世后,她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许多社员都担心这个姑娘能否挺住,是否还愿意继续把“爸爸的苹果”经营下去。看着那一双双期待的眼睛,刘阿娟坚定了信念:“‘爸爸的苹果’是因为对父亲的那份爱而成立的,如今父亲虽然离开了我,但是那份爱依然在,而且这份爱已经成为我们大家共同的情感寄托,我要继续做下去,为了那些和我一起努力的人。”

  如今,面对苹果销售额已累计近300万元的业绩,刘阿娟并没有满足。她说:“下一步我打算吸纳更多贫困群众带资入股,帮助村里更多的人脱贫致富,让‘爸爸的苹果’温暖社会。”( 张丹  蒲大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