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税务北大厅昨正式启用

2017-12-07 13:24:07|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12月6日,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的西安税务办税服务厅(北)(以下简称北大厅)正式启用,为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办税服务厅树起新标杆,标志着西安纳税服务工作迈入资源整合、业务集成的高速发展时期。

  据了解,北大厅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分上下两层,设置有“形象宣传展示区、办税流程演示区、网上办税体验区、自助办税服务区、政策宣传通知区”五大分区,并配备虚拟现实全景导视系统。在业务办理上,大厅推行国地税业务“一人一机双系统单POS”办税模式,并且成立审核中心,实现“一窗受理、一厅审核、一站办结”。大厅配备了多台自助办税设备,实现发票领用、代开、认证以及车辆购置税、房地产税等业务24小时全天候办理,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极大便利。

  作为2017年西安市民生提升重点工作之一,北大厅实现了纳税服务新突破,对构建以东南西北四个市级办税服务厅为支柱,以银行、邮政自助办税机为网点,以“互联网+税务”为延伸的全覆盖、全天候、网格化便民办税格局具有重要引领意义。(户小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