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启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

2017-12-14 13:32:54|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李妍):12月13日,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从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召开的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会上获悉,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将在西安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M制度运行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各检验机构要对照《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在用机动车检测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全面自查,从站内管理、检测操作规范、人员学习教育等情况认真开展整改,规范开展对超标车的复检工作。同时,由专人负责解答车主疑问,做好环保检验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并在站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环保检验流程、制度和政策、咨询电话以及环保部门监督电话(81581970),方便车主咨询投诉。

  第二阶段为全面查处阶段。从2017年12月19日开始,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将分组分片对全市检验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日常独立执法和定期会同公安、交通、质监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和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在此次专项检查期间发现检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或媒体曝光、群众反映一经查实的检验机构弄虚作假问题,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将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上报西安市环保诚信系统。

  拓展阅读:

  什么是I/M制度?

  I/M制度是指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维护制度,是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经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予以强制维修,使其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环保厅的要求,2017年6月1日起,西安市全面实施I/M制度。凡在西安市排放检测超标(定期检验排放超标和道路、停放地抽检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必须经M站(维修机构)治理后,凭合格证(含电子版)在I站(检验机构)进行车辆复检。未经M站治理的车辆,I站不得安排车辆复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确定西安市超标排放机动车维修的M站名单,具体名单可查询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确定西安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的I站名单,具体名单可查询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

  对违规维修侵害托修人权益、不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如实填报及时上传车辆维护信息的M站,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给予整改或处罚,并从公示名单中予以撤除。检验机构的环保检测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严肃处理。

  市民如果遇到机动车维修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西安交通客服中心电话:96716进行咨询投诉。如果遇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方面的问题,可拨打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电话:81581970进行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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