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营商环境的"辽宁经验" 西安该学点什么

2017-12-28 09:12:03|来源:西安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董健雄

  “凡是在辽宁省注册的企业,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让企业不用再为政务服务的好坏而烦心,不用为政务服务的快慢而操心,不用再为政务服务人员的好恶而难心。”这是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为新一年辽宁营商环境建设提出的新目标。

  其实,从今年2月1日起,《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就已经正式实施,成为推动辽宁省营商环境提升的重要法律保障。与此同时,从顶层设计到政务服务、专项整治等多方面努力提升整体营商环境,并取了实效。营商环境的改善换来了企业数量的猛增。今年1-8月份,辽宁省累计新登记企业10.55万户,同比增长34.1%。辽宁省的先进经验也引来媒体的极大关注,近期《人民日报》连续关注辽宁省营商环境的打造,并给予高度评价。

  和辽宁省一样,西安目前也正在着力打造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从“最多跑一次”到五星级“店小二”服务再到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加之一系列改善营商环境政策的出台,让西安焕发出从未有过的吸引力。从辽宁省对于营商环境打造的经验看,有许多值得西安借鉴和学习的地方。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追赶超越的决心和不断奋进的努力,西安营商环境必将再上台阶,“西引力”将会日益强大……

  强化顶层设计

  出台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省级地方法规

  为了将营商环境建设落到实处,辽宁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以省委书记李希和省长陈求发为组长的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44个省直相关部门和14个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组织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蹴而就,要想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抓深、抓细、抓长久,就必须以法律为后盾,进行依法行政。2016年12月7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一审全票通过,并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

  为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辽宁省还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学习宣传《条例》、推进简政放权、完善政务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涉企收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加大涉企判决执行力度等10个方面入手,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组建专门机构

  党政一把手成为“第一责任人”

  为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辽宁省在不增一编,不进一人的情况下,将辽宁省企业服务局原职能划转至辽宁省工信委,以辽宁省企业服务局人员为基础,组建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目前,辽宁省各市也都组建了专门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机构,党政一把手作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持续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推动工作向县、区延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这样的体制机制作用下,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对营商环境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组建工作机构,出台相关政策,狠抓《条例》执行。沈阳市着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省公安厅主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在服务企业、问题整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

  416项审批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

  目前,辽宁省41个省(中)直单位的416项审批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时限平均压缩50%。沈阳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中午和双休日正常办公,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大连市搭建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民综合诉求三大平台。锦州市在4个高速路口设立公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站,实时提供343项行政审批、10个警种办事流程查询等7项服务。

  与此同时,辽宁省要求政府承诺逐步兑现。出台了加强全省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在2019年底、省直有关部门要在2018年底前偿还到位。省高法出台了实施意见,监督行政机关诚实履行政府文件及合同约定的义务。

  此外,辽宁省加强了特定行业服务改善。省电力公司对高压新装客户申请资料由15种精简到4种,并取消了非重要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沈阳市电力公司将办电环节由8个减至3个,供水、燃气配套工程费分别下降11.8%、31.8%,预计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

  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已对628个案例启动问责

  营商环境的提升离不开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去年以来辽宁省先后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8批次专项整治行动,涵盖投资、审批、营商及政务服务等多个领域。2017年,下发了《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政务环境、执法环境、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侵占企业财产、违规增加企业负担等行为,以及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截止到8月底,辽宁省各市、县(市)区今年共开展专项整治659批次,召开各类企业家座谈会1166场次,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家共计14412人次;发现并梳理、确定问题2115个,1130个问题列入专项整治,共解决问题1391个,问题解决率达到65.77%。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过启动约谈机制,下发工作通报、下达整改通知等方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同时对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起到震慑作用。今年辽宁省共对628个典型案例启动了问责机制,党纪政纪处理254人。

  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未来将建立营商环境标准体系

  辽宁营商环境的改善有目共睹,但相关部门也意识到,在实际操作中,辽宁省有些地区仍存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和行动之间存在“不同步”现象;基层浮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及政府诚信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这样的问题其实在西安营商环境建设中也会存在。

  面对这些问题该怎么办?记者从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获悉,接下来辽宁省将用《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遵循,通过持续宣传、加强督促检查,让《条例》真正成为全省干部服务企业群众的准则,成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成为企业和群众的护身符,在较真碰硬时拿得出,在关键时候靠得住。

  此外,辽宁省将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将以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持续刺痛问题穴道,保持工作脉络畅通,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同时,将建立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对标江苏、上海、厦门等先进地区国际化营商环境体系,结合辽宁省实际,对审批流程、审批时限进行对标量化,以县区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等基层站所为单位,建立统一可量化的标准体系,并在辽宁省范围内执行,使对标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能操作、可考核。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