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陕西有势也有为 自贸区建设积累“陕西经验”

2018-02-28 16:07:1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成立于2016年的新丝路数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是西咸新区秦汉新城一家从事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建设运营、文物数字化开发应用以及数字博物馆建设的企业。陕西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给予该公司政策支持和服务便利,与其联合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物数字化交流合作平台体系创新模式。文物“活起来”,博物馆“走出去”,成为自贸区建设的“陕西经验”之一。

  “2018年,我们要重点围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探索人文交流新模式、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推动西部大开放大开发等特色试点任务,继续抓好创新案例培育,为国家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陕西经验’。”陕西省自贸办副主任翟北秦表示。

  制度创新的试验田

  制度创新是陕西自贸试验区的一大亮点。自2017年4月1日挂牌成立以来,作为自贸试验区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政府的体制机制创新和企业的服务体系创新卓有成效,有力推动了投资和贸易的便利化。目前,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实现全程电子化。213项省级管理事项下放或委托工作基本完成。西安4个功能区和杨凌示范区试点设立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西咸新区设立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探索开启“一枚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政府管理新模式。

  与此同时,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面推开。融合了我省“通丝路”、出口水果电子监管及质量追溯系统两个特色应用服务功能的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创新推出“货站前移”“舱单归并”等24项监管服务措施,使通关效率提升30%以上。企业走出去“一站式”服务平台正式上线,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流程一体化服务。

  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政策红利的释放,推动了陕西营商环境的极大改善,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一大批境内外企业落户陕西自贸试验区。截至1月12日,自贸试验区新增注册企业9766户(其中外资企业116户),新增企业注册资本3212.04亿元人民币(其中外资企业注册资本8.35亿美元),新增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企业262家。

  “一带一路”的新引擎

  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陕西自贸试验区在推进落实复制已有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人文交流,以及军民融合发展、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推进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成立近一年来,陕西自贸试验区大力推进差异化改革,经过积极探索试验,形成了77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应好、具有一定系统集成特点的案例。经第三方智库机构评估,确定“最佳实践案例”17个。其中,省工商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微信办照”创新案例,被国务院作为典型经验通报表扬;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积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的经验和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创新推进中欧班列发展,推动西向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的做法,被其他自贸试验区借鉴。

  陕西自贸试验区在为国家进行制度创新试验的进程中,也为同处西北的省区带来开放发展的机遇。2017年12月13日,西北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署了《西北地区商务部门利用陕西自贸试验区平台推动西部大开发实现联动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充分利用陕西自贸试验区的载体和平台,加强各省区在产业合作、贸易便利化、投资促进、金融创新、促进科技人员交流等方面合作互动,共同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陕西省商务厅厅长赵润民说:“发挥好陕西自贸试验区引擎作用,带动西北地区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形成发展合力,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探索自贸区发展新模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今年,陕西自贸试验区将以“证照分离”改革为重点,以“减证”“放权”为核心,快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彻底实现政府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同时,大力推行“极简审批”和“一网审批”,实现“3450”目标,即企业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经营许可证4个工作日、投资项目审批50个工作日办结。

  金融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陕西自贸试验区将围绕重点产业的培育,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功能,特别是大力推进跨境投资贸易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加快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改革创新步伐,争取国家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试点。

  翟北秦说,下一步,陕西将秉承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创新理念,不断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高端产业聚集、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制健全完善的高标准、高水平自贸试验区。(本报记者 崔春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