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发展当依法合规

2018-05-22 17:51:50|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共享健身房……当前,各种共享经济项目层出不穷,共享的概念日渐融入我们的生活。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8)》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4.9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7.2%;预计未来5年,有望保持年均30%以上的高速增长。对于我省而言,如何利用共享经济为追赶超越加油助力,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

  共享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模式变革、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行业准入“低门槛”引发的市场监管难、供需行为的无序引发的道德风险、网约车的乘客安全遭受考验、大数据下信息资源集中导致的信息安全困境等问题日益显现。还有共享单车押金无法退还,用户向政府部门投诉,共享单车企业信用受影响;用户故意毁坏共享资源,如共享单车被偷被毁、在共享平台出租的房子被租户严重破坏等,这些事件也不鲜见。

  在过去,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统一的,或者使用权人相对固定,管理起来有具体对象。而如今的共享经济使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使用权人不固定,甚至频繁更换,导致管理责任缺失、管理难度加大。这种情况下,共享物品如何保护,物品造成的损害由谁承担,以及共享带来的收益该如何合理分配,都需要通过法律予以规范。

  共享经济给监管出了新难题。比如共享汽车,传统的租车行业有固定的车、固定的从业者,而共享汽车的平台虽是固定的,却没有固定的从业者,甚至驾驶人的驾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共享平台,从业者只要有驾照,就能加入共享平台从事营运。平台进入“门槛”低,安全隐患自然大,监管难度随之提高。

  共享经济还面临的一个法律问题是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大数据时代,信息成为关键资源,所有参与共享活动的个人不管愿不愿意,都需要上传各种信息,消费者的信息会被经营者轻易获取,也会被个别经营者“共享”给他人。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显得尤为迫切。

  未知大于已知,这是共享经济的魅力。共享经济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有利于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要鼓励其自由竞争、健康发展,同时也要依法设定自由竞争的边界。比如,共享经济模式最初在网约车行业内运行时,先后出现了多家网约车公司,这些公司在给传统租车行业造成巨大冲击的同时,行业内部也展开了不正当竞争,有的网约车公司开始通过疯狂“砸钱”来争夺客户。然而,正当消费者逐渐开始依赖低价网约车时,网约车公司出现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高峰期加价的情况,让消费者无奈又反感。

  现实中还有一些浑水摸鱼的不法分子,把共享经济变成圈钱工具,打着共享的旗号,干着传销、欺诈等违法犯罪的勾当。对此,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

  合规运营是健康发展的关键。我们要直面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重视共享经济面临的道德困境、信息安全风险等一系列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使共享经济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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