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强化交通道路隐患排查 确保出行畅通

2018-05-23 14:03: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妍|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罗赟鹏):5月22日,陕西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杜清江、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周新民、陕西省公路局总工程师金宏忠、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范炜、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副处长赵晶、陕西省委党校教授宋海风出席会议,共同对《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做解读,表示陕西省相关部门将针对道路交通,积极查找薄弱环节,强化监管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交通道路隐患排查 确保出行畅通

  在2018年3月份,陕西省政府印发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至12月在陕西全省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中,之所以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首要攻坚行动,杜清江表示,从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损失伤害程度来看,随着人、车、路矛盾的突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损失占比非常大,所以这次将攻坚战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攻坚重点领域,也基于这方面的原因。

  要想将道路交通管理好,就要加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但陕西地形复杂多样,道路基础薄弱、通行条件差,这给原本问题突出的交通安全工作又增添了一层困难。对于此种状况,周新民表示,在高速公路上陕西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交通路政和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的隐患排查;针对国、省道和县乡、农村道路的事故点段隐患开展重点排查;对于各地排查的道路重大安全隐患需要由省、市级挂牌督办整改的,由省市分别进行督促落实。

  金宏忠建议要提高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应该强化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公路建设阶段,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二是公路运营阶段,在每年入汛前的4月份和入冬前的10月份组织开展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对于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首先是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其次是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

  据了解,自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后,陕西省公安交警紧密配合交通部门,对全省农村道路共排查出5万公里的隐患路段,2017年起,按每年不少于6000公里的进度安排建设,计划2025年末完成治理任务。目前,已累计完成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接近1万5千公里。单从农村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就可以看出陕西省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可谓是深入到路网纤毫,将可能引发问题的点都清除掉,确保人们出行安全。

 做好源头治理 才能防患未然

  如果说排查道路隐患是首要和基本的行动,那么对于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就需做好源头治理,将源头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彻底“熄灭掉”,才能保证出行畅通安全。范炜表示,源头是指客货运输企业,包括客运站场、班车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具体就是企业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主要指驾驶员、押运员,还有企业的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

  “近五年我省发生了3起重特大事故,从中可以看出驾驶员这个源头就是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只有抓好这些源头的管控,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减少事故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范炜说。

  对于具体的管控措施赵晶表示,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客运企业在申请客运线路时,严格按照企业规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予以受理审批;对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条件进行核查;对违规企业和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地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此外还通过动态监控平台,严格监控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情况,凡不属于接驳运输车辆必须落地休息。

  重点整治“三驾”“三车”“三乱”  

  通过排查道路隐患和源头治理,陕西省将对道路交通问题全面进行综合治理,但是对于一些突出的问题,例如:酒驾、醉驾、毒驾(下称“三驾”),出租车、电动车、工程运输车(下称“三车”),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下称“三乱”),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

  周新民表示,在这次攻坚行动期间,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每个月的第一、三周,为查处“三驾”违法集中行动周;第二、四周为查处城市和国省道交通违法集中行动周,重点整治查处“三车”。同时对高速公路、县乡道路和农村地区道路的秩序整治穿插组织进行,对“三乱”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统计,截止四月底,陕西全省共查处非法经营“黑车”938辆,查处站外上客车辆1130辆,其他违规经营行为2592起,投入一线执法人员362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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