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

2018-06-04 14:35:13|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5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和陕西省有关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安排部署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建立完善省、市、县、学校四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各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关于学生欺凌防治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向学生普及欺凌防治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专项调查和摸排,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建立并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并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预防排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各地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要严肃问责。(记者 郭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