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解读楼市新政23条

2018-06-27 16:01:07|来源:西安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6月24日,西安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23条规范住房交易秩序的工作措施。该通知也被称为西安楼市新政23条。针对楼市新政加码调控的“四个首次”,昨日,西安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权威解答。

  新政首提“刚需家庭”,单身人士可继续以普通家庭的身份购房

  新政首提“刚需家庭”  的概念,那么  “单身”真的不能买房了?为什么刚需会有这样的“被优先”呢?

  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表示,新政提出刚需家庭优先这个概念,是参考了成都、南京、杭州等摇号城市的普遍做法,这主要是考虑刚需家庭对住房需求和购房需求更迫切,所以让刚需家庭优先选购。如果没有刚需家庭优先这个概念,所有购房者摇号不分次序的话,可能造成其他摇不上号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说,这次规定不是说单身就没有购房资格,未婚的单身是不属于刚需家庭的优先摇号范围。刚需家庭主要是已婚人士,新政主要考虑是三口之家或者是要二胎的四口之家,对住房的需求往往会更强烈一些,所以在政策上是倾向于已婚人士。

  单身的人士如果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市房管局会提供一个公租房的绿色通道,凭毕业证和学位证就可进行公租房申请和入住;单身人士购房的话,还可以继续以普通家庭的身份进行购房。

  新政在全国范围首次对企事业单位“限购”

  《通知》中提出,在住房限购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房和二手住房)。这条规定也让西安成为全国首个对企事业单位限购的城市。那么这个限购的目的是什么?《通知》前的购买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西安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解释说,为了优先保障居民家庭的住房,执行从文件发布之日起。之前如果有付款凭证的话,是视为政策之前的,是可以继续办理完善手续的。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并没有付款或者洽谈相关手续证明材料的,暂停其住房购买手续。

  新政首次对购房人摇号选房失信明确惩戒

  在《通知》第23条中,西安房管部门建立了针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在内的信用黑名单制度,除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依法进行惩处外,也首次对购房人摇号选房中“摇而不选”、“选而不签”的失信行为进行明确惩戒。

  针对这个规定,西安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工作人员表示,连续两次摇中房号并且放弃选房的,在6个月之内暂停购房意向登记,如果连续两次摇中房号并且选中房号, 但是放弃签约的话,暂停一年内的购房登记。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让真正想买房的人买上房,对扰乱摇号市场秩序的一些购房人进行惩戒。

  西安首次在限购区域建立住房意向统一登记平台

  根据西安楼市新政要求,西安房管部门在限购区域建立了住房意向统一登记平台,目前该平台已上线。

  该工作人员表示,建立一个统一的购房登记平台,购房群众在市房管局的官网上,查看项目的公示情况,并直接在官网上进行登记。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企业挑选客户,设置全款优先、拒绝公积金等不利于购房客户的条件。

  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成都和西安采用这种方式。和以往市房管局在购房网签备案时才介入不同,有了这个平台后,房管部门可以从购房登记时介入,方便全程进行相应地监督管理;同时还可以实现购房者、开发企业和房管部门三方的信息互动,避免开发企业设置购房门槛。  (记者 朱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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