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违法建设拆除不予赔偿”法律红线 西安高新区拆违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2018-08-15 17:18:4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柳洪华):加大“拆”的力度、加大“改”的力度、拓展“用”的深度、加大“控”的强度,确保“四改两拆”攻坚战取得实效。在8月9日的西安市第八期“追赶超越”擂台赛上,西安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了2018年西安“四改两拆”工作路线图。

  第八期“追赶超越”擂台赛上,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在讲话中明确指出,此次深入推进城乡“四改两拆”,要整彻底、见实效,释放了对违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在“四改两拆”攻坚战背景下,西安高新区始终坚持八大攻坚行动目标要求,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拖延,举一反三补短板、破难题,在控与拆、破与立之间,将违建拆除工作向纵深推进。

  

  西安高新区丈八街道西辛庄社区的违法建筑(摄影 柳洪华)

  违法建设的拆除,关系到西安市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宜居环境的建设,必须持之以恒、依法进行。连日来,西安高新区连续对东辛庄、甘家寨、西辛庄等安置社区多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据了解,仅8月14日,西安高新区在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中,就对15户顶层违建实施了拆除,拆除面积达2300余平方米。从8月9日开始至8月14日,6天时间西安高新区已累计对60户违建户实施顶层拆除,拆除顶层违建面积达9300余平方米,拆除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

  在此次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西安高新区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依法拆除,同时明确了“违法建设拆除不予赔偿、居民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依法减免、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增加成本”的工作方针。

  对此,国际在线陕西频道了解到,在《城乡规划法》中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同时,《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中也有指出,强制拆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违法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依法拆违,既是要确保拆除工作中的公平、公正,也是要营造一个不违建、无违建的良好氛围,让居民懂法、守法,让新增违建成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围绕创建“零违建路段”“零违建社区”“零违建镇街”“零违建区县”目标,强力推进拆除违法建设。

  拆除违法建设这一管控措施要持久化、常态化实施,同时也要从源头上扼制违建的产生。西安高新区统征办负责人表示,首先,执法部门要“勤”、要“快”,防违建于未然;其次,树立“最重要的拆违就是防止违建的产生”的责任意识;其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清楚野蛮加建即有损城市形象、城市形态,也为生产生活埋下安全隐患,应依法据理引导居民自主的不加建、拆违建。

  随着“四改两拆”攻坚战的深入、持续推进,将大力促进西安高新区在发展新空间、宜居新环境、民生新改善等方面突破性进展,大力推动大西安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人居环境的不断改善。最终,也使西安高新区及大西安实现从控违拆违向无违建目标迈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