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的一天,我们村突然来了几辆大卡车和一些工作人员,仅三天时间,村里堆积如山的垃圾就被清理干净了,原来堆放垃圾的地方还被盖上了一层绿色的防尘网。长时间困扰我们的环境污染问题终于解决了,大家的心情一下子舒畅了许多。”澄城县城关街道阳庄村村民杨建发高兴地说。
8月15日上午,阳庄村村民代表杨建发等一行八人,为澄城县检察院送去一面写有“治理环境,保卫蓝天,清运垃圾,造福于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对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有效解决村庄环境污染“老大难”问题表示感谢。
据了解,去年以来,阳庄村六组的一片耕地上,陆续有人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并未采取任何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还有人燃烧垃圾,臭气熏天,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对附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村民苦不堪言。
今年5月,澄城县检察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获知村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于是决定通过开展公益诉讼彻底解决垃圾堆放的“老大难”问题。看到检察院干警认真的态度和忙前忙后的身影,村民的心中燃起了希望。
澄城县检察院干警立即依据相关法律对该问题进行立案审查,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多次到现场及周边进行实地勘查和调查取证。随后分别向澄城县城关街道办、澄城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限期整改,尽快对垃圾堆放问题作出处理,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消除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澄城县城关街道办、澄城县环保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力对垃圾进行清运,覆盖绿色防尘网,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污染环境的现象再次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6月14日,澄城县检察院联合县环保局、国土局、食药监局等行政部门,在渭南市率先成立公益诉讼联络办公室。这是澄城县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的一项创新举措。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让人民满意永远是我们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澄城县检察院加强与各行政部门的联动配合,整合办案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努力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办实事,做群众的贴心人。”澄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军说。
截至目前,澄城县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相关部门均积极整改,公益诉讼工作效果初显。(记者吕贵民见习记者甘泉)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