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围绕“五通”“精雕细琢” 绘好丝路“工笔画”

2018-09-21 19:21:1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频道报道(赵浚喆):2018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为展示陕西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作为和贡献,激励陕西省更好的发挥作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陕西‘一带一路’建设五年成就”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一场在西安陕西省图书馆举办。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苏园林、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西部开发处处长王岳、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外资处副处长刘阳等领导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现场介绍了《全省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情况》。

  围绕“五通”总体要求 积极服务贯彻国家战略

  根据“一带一路”倡议,陕西承担着建设内陆开发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建设向西开放重要支点的历史使命。五年来,陕西始终服从服务于中央部署,围绕“深化政策沟通、加强设施联通、提升贸易畅通、扩大资金融通、促进民心相通”这“五通” 总体要求,积极发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作用,继承弘扬丝路精神,切实完成好中央和国家部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2013年至2017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进出口超过1283亿元,年均增长10%。截至2018年上半年,陕西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超过4万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接近3万亿元,分别较2013年末增长55%和77%。

 有力推进重点工作 “精雕细琢”绘好丝路“工笔画”

  打造交通商贸物流、国际产能合作、科技教育、国际文化旅游、丝绸之路金融等五大中心,是陕西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的具体抓手。通过5年努力,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实现快速崛起,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位居全国前列,“米”字型高铁网络日趋完善,自贸试验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充分彰显,陕西互联互通的枢纽和门户作用不断增强。丝博会、欧亚经济论坛、杨凌农高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电影节、旅游博览会等文化活动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为世界了解陕西搭建起了坚实桥梁。

  陕西省依托中国地理几何中心的区位优势,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为核心,全力打造陕西国际运输走廊和国际航空枢纽,拓宽国际航空网络,先后开通了赫尔辛基、巴黎、罗马、莫斯科、悉尼、墨尔本、旧金山、阿斯旺、布拉格等多条重要洲际客运航线,至2017年,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客运量超4100万人次,在中国八大机场中增速第一。截至2018年上半年,国际(地区)航线由2013年的21条增加到59条,全货运航线达到14条,通达25个国家的48个城市,其中包括14个“一带一路”国家的26个城市,形成了向西开放、丝路贯通、美澳直达、五洲连通的国际航线网络,构建起了陕西省对外开放和走向世界的航空大通道。

  2013年11月28日,“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从西安港始发,彻底解决新亚欧大陆桥20多年来“通而不畅”的问题。经过近5年的不断发展,“长安号”已然成为陕西向西开放的重要平台,为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中欧班列“长安号”已累计开行超过1200列,开通了10条向西通道,目的地从中亚地区延伸到欧洲腹地,贸易货物品种从单一变得丰富多元,基本实现了中亚与欧洲地区主要货源地全覆盖,出口货物贸易国别从17个增加到30个。2018年以来,“长安号”国际货运班列开行量快速增长,截至8月末,开行789列,先后超越成都、郑州和重庆等地,仅半年多时间便连创下“开行量、货运量、重载率、单月开行量”四个第一。

  刘阳告诉国际在线陕西频道:“国际产能合作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陕西省依托科教人才优势,积极推动和鼓励企业‘走出去’,已在农业、能源化工和重大装备制造领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未来陕西省将会在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推进建设海外产业聚集区和抱团出海、集群式‘走出去’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