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罗赟鹏): 11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陕西省委普法办副主任、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师建平,陕西省委普法办副主任、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任颖,陕西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调研员王建军出席会议,向媒体介绍相关情况。
陕西省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罗赟鹏)
师建平表示,自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之后,陕西省委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活动。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引领、“重点多数”全面覆盖、全民普法学法用法、创新载体打造平台、阵地建设提档升级五方面措施,全面宣传宪法,并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科学立法成效明显,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30余部,出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法规。二是严格执法较好落实,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80项,下放省级管理事项217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是坚持公正司法有效提升,案件审执结率达到93%以上,落实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四是全民守法明显增强,推进德治、法治、自治“三治”融合,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全社会宪法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不过师建平也表示,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中陕西省司法厅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些部门单位抓工作落实持续性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还需深化;有些地方创新原动力还不够强,上下一般粗的现象依然存在;普法的生动性和趣味性还不很浓,开展以案释法还不够深入广泛。
针对这些问题,师建平表示,下一步陕西省司法厅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实际需要出发,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对象,持续推进实施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努力开创陕西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新境界。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