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扶“志”除根扶“技”兴业

2018-12-05 09:59:2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我有一双手,我自己能克服困难。”旬阳县金寨镇庙子垭村贫困户冯纪祥正是凭借这样的信念,在村里率先脱贫,并被评为2017年度陕西省脱贫攻坚奖脱贫致富先进个人。

  “我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旬阳县吕河镇江店社区袁昌花用自己的坚持,撑起一个家的希望。

  冯纪祥和袁昌花是旬阳县众多依靠自力更生拔“穷根”、摘“穷帽”的贫困户典型。

  近年来,旬阳县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坚持内因外因双驱动、物质精神两手都要抓,坚定群众脱贫信心,组织群众学习技术发展产业,形成了具有旬阳县特色的扶贫扶志工作经验。

  道德评议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在2018年第三季度道德评议会上,旬阳县石门镇谌家院社区村民储春旺被评为“勤劳致富”典范。51岁的他,今年养了6头猪、3头牛,还栽种了15亩油用牡丹、13亩杂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在评议大会上,乡亲们纷纷表示,要向储春旺一样,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好生活。

  在白柳镇十里洼村,贫困户肖某军“等、靠、要”思想严重。帮扶干部反复给他做思想工作,但始终不见成效。为了激发肖某军主动脱贫的积极性,帮扶干部决定对其“停帮”。收到“停帮”警告书的肖某军心生悔意,下定决心要加入村里的合作社实现脱贫致富。

  在麻坪镇麻坪社区,村民李生印因养羊、参加社区卫生整治获得了不少积分。积分可以在村里的“文明银行”兑换生活物品。李生印说:“要是表现好,一年能换下不少东西,说起来脸上也有光。现在社区里打牌喝酒的人少了,种菜养鸡的人多了,大家都比着看谁的积分多。”

  无论是道德评议、“停帮”机制,还是“文明银行”的积分兑换活动,都是旬阳县开展扶贫扶志扶智工作,推进新民风建设的重要载体。据了解,旬阳县目前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的贫困户有359户,占贫困户总数的1.58%。针对这一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激发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坚定群众脱贫的信心,旬阳县先后开展道德评议2775场次,评出先进典型3897人次,后进典型2332人次,帮教转化1831人次;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节约红白喜事费用1487万元;开展教育文化活动372场次;设立诚信奖励基金13万元,开展诚信教育501场次,表彰诚信村民1881人;排查矛盾纠纷率达99%,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

  教育培训

  让群众脱贫有“技”可依

  “帮扶单位经常组织培训,给我们传授技术。我们一定要拔掉‘穷根’。”12月1日,丁从胜对于未来,信心十足。

  丁从胜是蜀河镇龙潭村的贫困户,曾因无一技之长,日子过得窘迫。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帮扶干部联系县上有关部门,让丁从胜参加了养蜂技能培训。去年,丁从胜依靠养蜂脱了贫,今年他还带领村上5户贫困户一起养蜂。

  在旬阳县,像丁从胜这样缺乏技术的贫困户,全县目前有2232户,占贫困户总数的9.8%。为了确保这些贫困家庭主要从业人员能掌握1至2项基本技能,去年以来,旬阳县从实际出发,以“学知识、兴家业、当先进”教育培训会为载体,通过政策解读、技能培训、技术推广,让贫困户脱贫致富有“技”可依。

  截至目前,旬阳县先后培训村两委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2批次800人次;开展技能培训82批次5268人次;在21个镇召开教育培训会291场次,参与群众达25944人次;召开脱贫攻坚点评会982场次。

  与此同时,旬阳县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新型职业农民组成的3支技术服务队伍,并向全县169个贫困村派驻科技特派员169名,通过实际操作、讲解传授的方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服务。目前,全县累计培育592个专业合作社、110个家庭农场、32家龙头企业,带动10510户贫困户增收;培育电商企业138家、电商个体户311家,基本解决了全县20多万亩魔芋、油用牡丹、中草药等产品的销售难问题。

  示范引领

  树立文明新风尚

  在金寨镇第二届道德模范表彰会上,花房村的雷明富因身残志坚,依靠发展产业奋力脱贫,被评选为“自强自立”道德模范。

  让身边的道德模范发挥引领作用,激励更多人向善崇德,形成文明新风尚,这是旬阳县破解扶贫扶志难题的有效举措。

  去年以来,旬阳县围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的要求,评选出孝子、孝媳916人,创建各类文明家庭1942户,建设文明家园示范村40个,申报省级核心价值观示范场所5个。截至目前,旬阳县有1人荣获省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3人荣登“陕西好人榜”,4户被评为市级文明家庭,6人被评为星级志愿者,5人获“英德少年”称号,16个县级新民风先进单位被表彰。(记者 程伟 见习记者 杨晓梅 通讯员 何升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