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金字招牌 让更多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2018-12-06 10:03:16|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李妍|责编:赵滢溪

  “我家以前种6亩多水稻,一年忙到头只有6000多元的收入。自从‘洋县红米’注册成为地理标志商标后,种红米比种水稻每亩多收入1000多元。”11月28日,洋县磨子桥镇杨湾村十组村民马淑茹告诉记者。

  跟马淑茹一样,留坝县老农民养蜂合作社的社员们也尝到了地理标志商标带来的甜头。多年以来,该合作社一直使用自创品牌销售蜂蜜,好蜂蜜却卖不上好价钱。今年,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鼓励和支持下,合作社使用了“留坝蜂蜜”这个地理标志商标,原蜜价格翻了近一番。现在他们打算趁热打铁,扩大养殖规模。

  帮农民增收致富

  “地理标志商标是与‘三农’联系最为密切的商标知识产权。培育地理标志商标,既能提升地方名优土特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促进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又能促进农村生态农业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帮助农民实现稳定增收。”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引领,立足“借助一件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指导方针,通过构建政府引导扶持、工商主动作为、品牌宣传推广、产业运作发展、商标维权打假等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帮扶机制,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品牌”的农产品商标发展模式。与此同时,我省持续推进万名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商标帮扶和“一人一标”工作,不断强化农产品商标品牌建设,特别是对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和发展。

  可以说,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已成为我省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提升地方形象、助推产业精准扶贫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不少特色农产品借助地理标志商标的品牌效应“点石成金”。以“汉中仙毫”为例:截至去年底,“汉中仙毫”品牌价值已达18.99亿元,跻身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前20强。全市茶农仅种茶一项,去年人均收入9600多元,户均收入3.8万余元。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农产品商标已达5.38万件,已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12件,涵盖全省12个市(区)。我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总量不断增加,品牌培育成效显著,产业带动作用日益凸显。从行业分布看,目前地理标志商标涵盖了我省瓷器、焦炭等传统优势产业和苹果、大枣、猕猴桃、葡萄、柑橘、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以及特种养殖业。

  现如今,地理标志商标在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据统计,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产品市场价格平均提高了50%以上。

  助农业提质增效

  近年来,我省以创建地理标志商标为抓手,充分挖掘自身优势资源,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助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紫阳县立足自身生态富硒优势,把商标品牌战略作为“兴县、富民、优企、强业”的重要举措,以打造中国富硒茶第一品牌为目标,持之以恒推进“紫阳富硒茶”商标品牌建设。

  “我们按照‘商标+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以茶叶产业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创新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目前,全县有12万人从事茶叶生产经营活动,2017年农民人均茶叶收入2700元,累计带动2.2万贫困人口脱贫。”紫阳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

  我省在地理标志商标建设方面也是硕果累累。“延安小米”“铜川大樱桃”登上世界地理标志大会的展台,汉中市获评全国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典型市,“紫阳富硒茶”入选全国商标富农和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典型案例……这些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的快速发展,有效带动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也为我省其他地区运用好地理标志商标提供了可复制和推广的方法和经验。

  虽然近年来我省在地理标志商标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在地理标志商标的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宣传力度和群众认知度不足,其次是推广使用上不够规范。

  “在培育地理标志商标的过程中,应遵循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引进与创新相结合、品牌建设与龙头企业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规模化、标准化进行生产,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之路。”汉中市工商局局长宋毅说。

  促农产品走出去

  地理标志商标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价值,对于打造特色品牌、促进产业精准扶贫、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借助地理标志商标的品牌效益,安康的‘紫阳富硒茶’‘平利绞股蓝’‘岚皋魔芋’等产品知名度快速提升,价格明显上升,品牌价值不断攀升,成为推动精准扶贫、加快产业发展的金字招牌。”安康市副市长寇全安说。

  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组织对存量地理标志商标运用保护和可挖掘利用优势资源的摸底调研,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知识的宣传和商标培育行政指导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地理标志商标对产业的带动作用在于运用和推广,如何借助地理标志商标,让更多陕西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一要不断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工作,夯实品牌基础;二要强化工作指导,促进规范使用,大力推广‘地理标志商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三要搞好品牌宣传,发挥品牌效应;四要加强品牌保护,维护品牌权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地理标志商标保护效能和运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田中智说。

  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地理标志商标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准,事关“三农”和地方产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必须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实行行业规范化、产业规模化、品牌统一化,着力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的运用保护以及培育发展,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商标的引领作用,从而促进特色产品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商标品牌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记者 徐颖)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