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建设宜居大美高陵

2018-12-12 14:47:4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为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按照西安市高陵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12月11日,高陵区开设了一期电视访谈栏目,对高陵区目前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一次电视宣传。西安高陵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海宁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宜居大美高陵”为题从六个方面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全面解读。

  据介绍,2018年以来高陵区先后出台了《西安市高陵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并继续按照“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提出了“一年试点启动、两年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计划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方效益共赢。(供稿 高陵区委宣传部 编辑 吴宇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