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咸综合客运枢纽站正式启用
西咸综合客运枢纽站 记者 于忠虎 吕聪 摄
12月18日,西咸综合客运枢纽站正式启用。该站主要承担西安和咸阳地区广大旅客向西、向北及向西北方向,毗邻省份的中长途班线客运出行服务,标志西咸两地立体交通迈入融合新阶段。
据咸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介绍,西咸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由陕西咸运集团投资建设,于2014年5月30日开工,2018年6月12日竣工验收,是目前全省投入使用的建设规模最大的综合客运站。
西咸综合客运枢纽站地处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沣东街道办东侧,距西安地铁一号线后卫寨站约5.5公里,距建设中的一号线二期森林公园站约500米,占地面积67127平方米,总投资约3亿元。主要建筑有站务综合大楼、站前广场、旅客换乘广场、停车场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该站按照交通部一级客运站标准设计建设,是集长途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出租车客运、城市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设计平均日客运量1.5万人次。
同时,该站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综合客运枢纽站、在建的咸阳城西高铁综合客运枢纽站共同组成西咸新区、咸阳市城区城市综合客运体系,既实现了西安、咸阳两市地铁、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辆衔接和区域内城乡客运一体化,也实现了区域内长途班线客运旅客与城市常规公交、地下轨道交通“零换乘”,进一步完善和加密了西咸新区和咸阳区域道路运输网络,并能极大缓解咸阳市主城区交通压力,对于推动西咸交通一体化,促进大西安综合客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得知,咸阳市汽车南站同日起停用。今后,西安市区群众进入咸阳转乘省内中长途客运班车,可乘坐地铁一号线换乘13路、21路、52路、56路、59路区间、X201、X202路、364路、366路公交车,到达西咸客运综合枢纽站后,乘坐班车;咸阳市区群众可乘坐13路、21路、28路、35路、52路、53路、56路、59路区间、X201、X202路、366路公交车,或在原汽车南站免费乘坐陕西咸运集团摆渡车,前往西咸综合客运枢纽站,转乘省内中长途客运班车。(记者 于忠虎 吕聪)
见字如晤 陕西师范大学连续15年为新生手写录取通知书2021-07-16 17:32:38
“演艺”里的西安:雅乐寻踪 驻华大使夫人与西安共谱文化交流“交响曲”2021-07-11 17:07:56
2021全球驻华使节西安经贸文化之旅走进白鹿原影视城2021-05-16 16:43:35
“八办”纪念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发展、开拓创新,持续做好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奋力谱写“八办”纪念馆文物保护利用的新篇章。2019-11-19 17:56:45
从刘家洼考古队获悉,考古队发掘出土了大量的珍贵文物,首次发现了关中地区罕见的金权杖以及山形簋。2019-11-15 10:13:13
本次展览以“光化六合”为主题,意为“道德教化遍及天下”,以十六国末期至隋统一全国之前的历史演进为线索,以于右任先生“鸳鸯七志斋藏石”中的北朝墓志和拓片为核心展品2019-11-11 14:47:29
宝鸡市千阳县第四届西秦刺绣香包节开幕2021-06-06 16:19:42
丝路欢乐世界主题角色动画Miracle(《奇迹》)预告片正式发布2021-05-27 19:22:11
银川市首批“畅游西咸新区”旅游团打卡西咸2021-05-21 11:33:32
VEX机器人亚洲公开赛在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幕2021-04-03 16:19:01
“中国到处都有意思,我很喜欢中国文化。”这是现就读长安大学的土库曼斯坦籍留学生张依娜来到陕西后的真切感受,也是她选择来中国留学的主要原因。2019-11-20 18:03:02
位于陕西关中平原西部的宝鸡,是华夏始姐炎帝的诞生地,也是周秦王朝的发祥地。2019-11-11 09:47:27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