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放映电影十几年 老兵赵光把欢乐带给无数人

2019-04-12 17:49: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消息:一台“退休”的放映机,陪伴老兵赵光14年。带着放映机,赵光相继走过敬老院、干休所、学校、社区、部队、农村、建筑工地、监狱等地,累计义务放映700余场电影,把欢乐带给了无数人。

  今年44岁的赵光家住西安高新区,是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名干部。1975年,赵光出生在江苏一个偏远的农村,他说:“我父亲是一位乡村教师。小时候,父亲就教育我,长大后要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多做好事善事。”1992年,18岁的赵光带着父亲的嘱托和期盼光荣参军,经过部队大熔炉的锤炼,他从“学生娃”逐渐成为一个合格的解放军战士。从军13年,赵光当过放映员、汽车驾驶员、文书、雷达技师。在此期间,赵光先后获团、营、连嘉奖8次,优秀士兵和优秀学员4次,荣立三等功2次。

  转业那年,部队赠送给赵光一台即将报废的电影放映机。就这样,赵光带着这台“退休”的电影放映机离开军营。

  正是这台“退休”的电影放映机,开启了赵光的爱心之路。

  2005年4月的一天,赵光偶然路过一家敬老院,发现敬老院的老人们晚饭后除了闲聊,几乎没有别的娱乐活动。“自己原来在部队当过放映员,过去在部队我能放电影给战友们看,现在回到了地方上,何不利用一技之长给老百姓带去一点欢乐?”于是,赵光利用工作之余,将部队赠送给他的“退休”电影放映机倒腾出来,买来了配件,亲自动手将机器上坏掉的零件一一换掉,让它又“活”了过来。他自己花钱买来了电影拷贝,在敬老院第一次为老人们放映了故事片——《董存瑞》。

  赵光初次义务放映让老人们十分感动。“当时老人们高兴得像孩子一样的表情,让我决定要把这件事继续做下去。”赵光说。

  刚到地方上的赵光缺乏购买放映设备和电影拷贝的资金,他东借西拼,多方筹措,11年时间里,筹集30余万元,购买放映设备、电影拷贝。如今他已经有大大小小8套放映设备,购买的电影拷贝累计有500多部。

  为存放心爱的放映设备和电影拷贝,赵光租了两间库房。一旦有新的影片,他就自费去租来放给大家看。“刚开始,家人不支持,朋友不理解,都说我傻,自己贴钱租片子免费放映。不知道到底图个啥,我就一个人默默地在敬老院、孤儿院等场所继续放映爱心电影。” 赵光回忆说,其实爱是可以传递和复制的。渐渐地,他用行动感化了家人,也感染了周围的朋友。现今,爱心放映这件善举已不再是赵光一个人的行为,他的妻子、朋友都参与了进来,有时候连自己可爱的小女儿在周末也会参与到这个爱心活动中。

  2011年,赵光又自费增加了一套数字放映设备,每次放映前,都利用20~30分钟播放饮食用药安全科普短片,成为一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这些短片有些是他借来的,有些是从国家总局网站下载的。同年,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把赵光放映的短片列入“药监大讲堂”,一到两周放映一次,丰富全局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

  据统计,2005年至今,赵光先后在敬老院、干休所、学校、社区、部队、农村、建筑工地、监狱等地累计义务放映750多场电影,观看电影人数达15万余人,为百姓带来数不尽的欢乐。

  2012年,赵光又组建了“老兵赵光爱心志愿者服务队”,经常组织单位的干部职工及志愿者,为贫困山区的孤寡老人、学龄儿童及贫困家庭捐款捐物,至今累计捐款10余万元。

  10多年热心服务大众,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达5500小时,赵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点亮了志愿服务的精神之光,也带动着身边人一起传递温。“作为一名复转军人,一名共产党员,能发挥特长为老百姓做点事,尤其是给老人们带去欢乐,我觉得很高兴。”赵光说道。(供稿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编辑 陈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