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重点查处欺诈消费等行为

2019-04-17 11:25:49|来源:三秦都市报|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利之星4S店展厅 记者 葛兰摄

  西安“奔驰女车主哭泣维权”一事,连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昨天,记者了解到该事件的最新进展:调查组已约谈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工作小组,并全面调查“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启动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动。同时,奔驰公司表示,涉事4S店已被暂停运营资格。

  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发出通知称,为大力规范汽车消费领域乱象,4月15日起至6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专项执法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查处销售或维修服务中隐瞒商品真实情况,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涉嫌欺诈消费行为。查处强制收取PDI(交付前检查)费、强制购买指定车辆保险、强制装潢、强制上车牌照、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等强制性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销售保险、贷款购车等环节存在的涉嫌商业贿赂行为。查处销售或提供服务中,以格式条款的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责任等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将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尤其是要突出执法重点,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认真受理。持续关注汽车消费领域舆情动态,从互联网信息、媒体报道、自媒体等渠道收集案件线索。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优势,收集分析锁定执法重点,努力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靶向性和实效性。

  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要形成合力抓好专项执法行动,避免单打独斗。下级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难题,上级部门要全力支持、不得推逶。要严格工作纪律,对专项执法行动中徇私情、乱作为、胡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把专项执法行动与扫黑除恶、“守护消费”专项行动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整体推进。

  昨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对全市4S店等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中存在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及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整治,内容包括限定购买指定车险、限定接受代上牌登记服务、限定办理指定金融贷款、限定接受汽车装饰服务等。如果消费者曾经或者正在遭遇汽车消费领域乱象,可通过12315和12345两个渠道反映线索。记者 赵丽莉 葛兰

  66万买的奔驰 刚开发动机就漏油 后续

  西安利之星运营资格被暂停

  昨天(4月16日)下午,北京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声明,除了再次道歉之外,该公司表示,将对相关经销商采取如下措施:将对相关经销商的经营合规性展开调查。

  结果明确前,该授权店的销售运营将暂停,立即执行;如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将立即启动针对经销商网络的第三方合规审计,进一步确保经营合法合规,并以此全面提升客户服务流程;依照相关法规:汽车厂商不得干预经销商自主经营范围内的活动。

  双方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昨晚(4月16日), 奔驰车主王女士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此外,记者从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及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仍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省市部署,将继续开展汽车销售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利之星4S店与第三方公司协作收取贷款3%服务费

  昨天(4月16日),西安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车主所交的“金融服务费”,实际上是第三方陕西元胜公司派驻在西安利之星4S店的工作人员收取的。在这份维权女车主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垫款服务协议上,显示获批的贷款为419160元,其中3%计12575元,为车主向元胜公司支付的报酬。

  元胜公司只留贷款金额的1%,另外2%打入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账户。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信息技术服务的服务费为名,为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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