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丝博会筹备工作紧罗密布进行中 2600个展位招展已全部完成

2019-04-30 18:14:1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段晓蕊  通讯员  冯妍):4月22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表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首次将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丝博会”)写入报告,标志着丝博会已成为国际化合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据悉,第四届丝博会将于5月11日至1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本届丝博会在西安曲江和绿地笔克国际会展中心两个区域设置1个合作交流馆、4个产业馆、1个特色产品馆,总展览面积达8万平方米。本届丝博会以“新时代·新格局·新发展”为主题,由俄罗斯联邦、柬埔寨王国担任主宾国,吉林、重庆担任主宾省(市),陕西省汉中市担任主题市。会期,将举办开幕式暨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减贫国际合作论坛、2019丝绸之路商务合作(西安)圆桌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论坛等论坛活动。

  陕西省作为丝博会主办单位之一和展会举办地,全省上下高度重视丝博会的筹备工作。自2018年8月启动以来,本届丝博会经过近10个月的精心筹备,目前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确定举办6大类共65项活动

  本届丝博会主要活动已经确定,会期除继续举办陕西欢迎会、仿古入城仪式、领导人会见、开馆仪式、领导人巡馆、开幕式等礼仪性活动外,还将举办主旨论坛、重要会议、投资促进活动、主宾国活动、主宾省活动、主题市活动6大类共65项活动,其中主旨论坛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合作论坛、“一带一路”减贫国际合作论坛将邀请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同时,山东、新疆等省市自治区代表团也将在会期举办活动。除主题市汉中外,陕西省各市区分团还将举办27场投资贸易促进活动。目前,这些活动都已形成了工作方案,进入了全面组织实施阶段。 

  招展工作已经完成   

  本届丝博会2600个展位招展组织任务已全部完成,共组织了2000余家境内企业参展,其中国内有23个省区市组团参展,还邀请了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等十多家央企参展;境外有来自俄罗斯、柬埔寨、韩国、日本、美国、英国、泰国、德国、乌克兰等25个国家和地区近200余家企业参展。俄罗斯、柬埔寨两个主宾国和吉林、重庆两个主宾省(市)分别设置了600平方米展示面积,主题市汉中设置了1200平方米展示面积,陕西省扶贫办设置了1019平方米展示面积,主要展示陕西省脱贫攻坚成效、扶贫典型案例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

  目前,各展馆正在进行布展施工准备和消防安全检查,将于5月7日开始布展。

  项目征集和推介招商全面展开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已于3月中旬从全省征集的700多个项目中遴选了205个项目,总投资3689亿元,涉及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能源化工、轻纺食品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服务业、文化旅游9大类,并编印了中、英两种语言版本的《第四届丝博会陕西省首批推介项目册》,在会前重点对外推介,并通过“在线丝博会”网站和境内外招商活动开展前期推介招商。

  目前,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又新征集到各市区2000多个招商项目,正在抓紧汇总整理,将于会前推出中、英、俄三种语言重点招商项目册,在大会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中重点推介招商。会期将在西安曲江国际会议中心安排3场大会集中签约仪式。

  邀请接待工作有序推进

  陕西省政府向256家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各省区市政府和中央企业发出了邀请函,参会单位正在陆续反馈信息。截至目前,已有十多个国家部委表示将由部级领导出席丝博会,吉林、重庆、新疆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也将由省级领导率团参会。

  境外政要方面,俄罗斯和柬埔寨两个主宾国将组织高级别代表团参会。另外,哈萨克斯坦、哥伦比亚、斯里兰卡、日本、秘鲁、韩国、突尼斯、意大利等20多个国家也初步确定由部级官员率团参会。陕西省接待办安排了120多个省级部门和单位担负接待任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