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施法律配套  陕西省全力推进地震预警系统建设

2019-05-07 17:40: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赵滢溪

  吹风会现场   摄影   冯妍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段晓蕊  通讯员  冯妍):5月7日上午,陕西省地震局召开了政策例行吹风会,相关负责人对《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据悉,为了规范地震预警活动,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2018年11月21日,陕西省出台了《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并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共三十一条,重点对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相应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规定,地震预警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

  推动陕西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  立法工作与工程实施同步启动

  据悉,2018年,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项目建设期为5年,2022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陕西子项目涉及华北、南北地震带两个重点预警区,陕西省主要包括关中地区,陕南西部的宁强、略阳,陕北的定边,预警区面积约7万平方千米,项目新建改建地震台站686个。该项目建成后,预警区内将形成完善的地震预警能力和基于乡镇实测值的烈度速报能力。

  陕西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彩云表示,陕西是全国第五个地震预警立法的省份,将立法工作与工程实施同步启动,目的是保证工程的实施在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框架下推进。

  王彩云还谈到,地震预警是复杂的公共服务系统,涉及科技、民生、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制定的《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对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也是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标准不统一等造成的浪费。

  地震预警系统统一规划建设  地震预警工作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

  陕西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副处长蔡军指出,《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两个统一”,一是省地震主管部门对地震预警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二是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管理部门通过省地震预警系统统一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这是该管理办法的两个核心问题,也是其重要特色。

  蔡军还表示,《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共三十一条,其中有七条设定了法律责任,包括信息发布、预警机制的建设、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等,为的就是社会公众都能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地震预警活动和地震灾害的防御工作。

  多措并举  做好地震科普宣传

  陕西省地震预报中心高级工程师方炜表示,发挥地震预警作用的关键是做好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和接受到预警信息后的应急处置。《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对地震预警知识的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作出了重点规定。

  方炜还表示,陕西省地震局将重点从四个方面着手,做好地震科普的宣传,一是丰富地震宣传的科普产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创作适合不同群体的地震科普宣传的产品;二是加强地震科普宣传的阵地建设,为公众学习提供场地;三是要利用“5.12”“ 7.28”“科技之春”等主题活动日这些有利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地震科普活动;四是完善开放合作、资源共享的地震科普宣传工作机制,真正形成政府推进、企业和部门协作、社会公众参与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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