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终身问责制

2019-07-19 10:50:12|来源:陕西日报|编辑:柳洪华|责编:赵滢溪

  7月18日,记者从西安市秦岭保护局获悉:近日,西安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发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把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当中,并作为年终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要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问责制、“一案双查”等制度,实行终身问责、追责。

  《行动计划》提出,2019—2021年,西安将全面推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三个确保”,实现“一个目标”。“三个确保”即到2021年,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确保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五乱”等突出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化、信息化监管基本实现。“一个目标”即到2021年,秦岭北麓西安段基本实现“山青、水净、坡绿”总体目标。(记者 康传义 见习记者 赵杨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