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亲手绘制明信片 让更多人了解了法门寺

2019-10-10 10:26:12|来源:三秦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一张小小的明信片寄托着千家万户的祝福,走过千山万水,到你想让它去的地方,于是你和远方之间便有了故事。10月9日是世界邮政日,三秦都市报记者走进西安市邮政局,通过一个个小小的明信片,为你讲述城市发展和时代变迁。

  父亲亲手绘制法门寺明信片 

  明信片问世至今已有130多年历史。今天上午,在西安市邮政局,高级工艺美术设计师赵立指着一张明信片告诉记者:“看这张明信片,就是一张卡纸,两面都没有精美的图案。右上角印有单色的4分面值的邮资图,而当时邮递平信需要贴8分的邮票,因比平信价格便宜一半。 在当年国家百废待兴、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它走进寻常百姓身边,是不少游子报平安的首选。”

如今赵立“女承父业”也成为一名明信片设计师

  在各种琳琅满目的明信片中,一套两枚名为“法门寺唐代密藏出土纪念”的明信片,引起了记者注意。赵立说:“1987年法门寺地宫被发现,这是我国考古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佛祖释迦牟尼真身指骨舍利的出土,震惊了世界。邮政部门为此特别发行了一套两枚纪念明信片。我父亲有幸担当了设计师,那时候国内明信片的制版工艺还不够先进,父亲想更好地表现法门寺的丰富宝藏,于是选用水彩技法精心绘制。作为当时邮政系统地方省市唯一的高级工艺美术师,他深厚的绘画功底,新颖的设计,为这套明信片增色不少。随着明信片的发行和国内外的邮寄,也让更多人了解了法门寺和法门寺的宝物。它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和情感,也吸引我‘女承父业’。”

  逢年过节邮寄明信片成时尚

  1991年是我国明信片发展史上一个非常具有纪念意义的时间节点,这一年的12月1日,当时的邮电部首次开办中国邮政贺年(有奖)明信片业务,亦称邮政贺卡。自此,每年9月至次年春节期间发行,还可兑奖。

  西安邮政文史中心前主任邵亚军告诉记者:“我记得当天西安邮政共有516人参与销售,在全西安市设置了190多个销售点,共售出210589张。一时间,明信片成为当时邮政的王牌业务之一。”

  两年后,西安邮政创新推出以标准邮政明信片(不带邮资)为载体的,由企业定制设计、印制、寄递的“百家知名企业明信片”。这样的创新,很快得到市场认可,到1995年,制作量突破百万件。“宝鸡啤酒”“太阳锅巴”“西安饭庄”……这些妇孺皆知的企业,都曾定制过明信片。从此,有奖贺年卡成了拜年新潮流。1995年,西安邮政又推出“教师节纪念明信片”“升学纪念明信片”“圣诞节纪念卡”等多种新式明信片,迅速占领校园市场。

  此后,为企业定制明信片,以最佳设计呈现客户想要传递的主题,成为当时西安邮政明信片的主要内容。邵亚军说:“现在的年轻人可能都无法想象,当时手机尚未普及,市民除了来邮局打长途电话、发电报之外,每逢元旦、春节等节日,邮一张明信片在当时成为一种时尚。”

  小小明信片见证时代变迁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印刷工艺的提高,邮政明信片设计越来越精美,功能越来越强大。就拿城市风光片来说,几代设计师都曾设计过关于钟楼、大雁塔等西安地标性建筑的城市风光片,但不同时期的构图、风格都完全不同。小小的明信片,也是时代发展的缩影。”设计师赵立说。

  最近,“秦岭四宝”登上禁毒明信片的消息在网上爆火,西安邮政设计师王华丽也被诸多网友知晓。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强化广大市民对书信文化的认同感,西安邮政系统还开发了系列主题邮局。除了“印象西安”“陕西民俗”等系列明信片之外,主题邮局的设立也给明信片带来了新的生机。

  从前车马邮件都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而在快节奏生活的今天,一笔一画写下的情话,更是一份难得的浪漫。如今,更多的人走进了主题邮局,在邮筒里投进一张明信片,给远方的他(她)讲述你与这座城市的美丽故事……(首席记者 李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