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基础教育3年行动计划发布:3年共增加学位38.95万个

2019-10-11 09:08:29|来源:人民网|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设立2~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加快学校建设,重点解决好曲江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雁塔区、未央区等区域的学位供给矛盾;市级“名校+”联合体内的“名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报市、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核准;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10月10日,《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发布。记者获悉,西安将立足西安实际,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  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西安要使办学体制机制更加优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办学活力。

  学位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学校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

  教育教学质量普遍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让更多幼儿“好入园”“入好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不断深化,满足学生就业升学双需求。

  师资队伍整体提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

  居住区户数3000户以上建小学 3万人口区域建初中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西安市将完善人口规模与学校布局相适应的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严格刚性执行。整合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合理调整办学层次;对高校与企业搬迁、旧厂改造、学校周边长期闲置、低效用地或待开发土地,优先规划为学校增容预留用地,多渠道挖潜扩容,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学位总量,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必要时实行市级统筹、异地疏解。

  严格落实《西安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21年)》,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居住区户数在3000户及以上的,规划建设1所小学;居住区3万人口的区域,规划建设1所初中。

  曲江、经开、浐灞等区域到2020年秋季入学前新增学位16.44万个

  建立“学校建设项目绿色通道”,落实“四同步一优先”机制。加快学校建设,重点解决好曲江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雁塔区、未央区等区域的学位供给矛盾。其中,2020年秋季入学前,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70所,新增学位16.44万个。

  严控验收评比等活动 设2-4亿元专项基金提升学校质量

  西安要求各学校制定办学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将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校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自主选拔任用和管理中层干部,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开展“当负责任的校长、办负责任的学校”“讲好每堂课、培育一代人”主题活动,使校长教师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到学校开展活动。设立2~4亿元学校质量提升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对200所办学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学校给予奖励。

  在100所普通高中建300个创新实验室等特色部室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有效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育管理、育人方式等方面形成办学特色,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学校45所。

  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4+4”模式。到2020年,实现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市域内全覆盖,并完成省级达标验收和国家教育标准化考点授牌。加大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力度,对100所普通高中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建设300个学科教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等特色部室。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制定加快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技工教育纳入职业教育整体发展规划。按照中省部署,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要求。加快改善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办学条件,到2021年,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创建6所省级高水平示范中职(含3所技工学校),20所市级高水平中职(含10所技工学校)。建成20个市级重点专业。

  建立产教融合机制,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规划建设与产业园区对接的区域性职业教育园区,建成15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含6个技工学校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3+2”联合办学,提高中职学校学生升入高职、本科比例。实施职业技能三年提升行动,支持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大力开展重点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将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

  雁塔灞桥等5个区域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坚持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落实中、省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义务教育必须坚持政府责任、公办主体。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民办教育有序发展。

  加快发展特殊教育。优化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每个区县建立2-3所融合幼儿园,每个开发区原则上建立1-3所融合幼儿园;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西咸新区各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大幅度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完善送教上门保障机制,按照城六区每生每次200元、其他区县每生每次260元补助标准,落实送教上门教师工作补贴、交通补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

  打造一批城市优质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

  扎实提高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质量。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加大市级资金配套力度,加快改善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打造一批城市优质学校和“乡村温馨校园”。

  完善区县政府对口帮扶、城乡学校对口帮带工作机制,优质学校每学年到薄弱学校、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教师的数量不低于6000人,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银龄讲学计划”。在教师招录、校长领导力提升和教师培训、智慧校园建设等工作和项目中,加大向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倾斜力度。加强信息化资源配置,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使用效益,实现网络“同步课堂”“名师公益优课”“云教研”在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常态化使用。

  今年起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比上年下降1%

  全面推进“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德育实效,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机制,推动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六种途径同步育人,分学段落实德育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阶段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高中阶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足额配齐各学段思想政治课教师。

  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美育提升行动、劳动教育实践行动和社会实践推进行动,按标准建好、配齐学校体育场馆、场地和设施,鼓励社会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运动场所;结合不同学段特点,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推动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工作;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健康状况纳入对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从2019年起,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比上年下降1%。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打造西安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市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基地和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与自然资源。

  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工程,打造一批具有西安特色的素质教育精品课堂、线上线下特色课程、特色活动、校园文化品牌,创建体育、艺术、劳动教育、心理健康等特色学校500所,打造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和国防教育等示范实践基地100个。加强家庭教育和家校共育,发挥各学校的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作用;依托社区学校建立家长学校,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扩大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大力提升教学质量。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实施“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模式改革,遴选1000个优秀教学案例。建立对普通中小学教师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后辅导、家校互动的全程跟踪和质量抽查制度。健全教研机制,建设高水平教育教学研究队伍,建立教科研奖励激励机制,每年遴选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给予奖励。

  构建有效课堂和教育教学活动视导、研讨、观摩的常态机制,建立“云教研”平台及平台教学资源库。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科学保教。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意见,到2021年,创建100所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特色学校、200所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示范学校。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加强和创新教学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选课走班,健全学校学生发展指导机制。到2021年,创建40所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样本校,建设60个普通高中新课程基地、260个重点学科、330门精品课程。

  开展50所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联合育人试点工作。推进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实施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扩大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开展“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

  “事业编制周转池”的周转编制优先用于教育

  保障编制配备。按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思想政治课开设、体音美教学、高考综合改革、小规模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校医配备、“双师型”教师等新需求,2020年3月前,完成全市教职工编制核定,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配尽配。

  建立市区县两级“事业编制周转池”,周转编制优先用于教育。根据学校建设需求,及时配齐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缺编教师和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学校所需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足配齐学校后勤服务、安保等人员。

  到2021年引进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

  提升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公开招聘为主渠道,灵活组织全国巡回招聘、校园直招、公费师范生招聘、D类人才直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形成“1+5”招聘格局。

  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到2021年,引进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加大教师公开招聘力度,招录研究生1000名以上,接收公费师范生1000名以上,确保优秀教师“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持续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继续实施教育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建立“骨干、卓越、教育家”型教师梯队。到2021年,培训教师6万人次,其中海外选培教师100人次;培养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卓越教师500名和教育家型教师100名。从2019年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到2021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档案,落实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到2021年基本实现西安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

  实施教育信息化升级行动。全面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立服务教师教学、服务学生学习、服务学校管理,覆盖各年级、各学段、各学科、各专业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

  建立西安教育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和西安市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全市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常态化开播与教材同版、教学进度同步的“名师公益优课”。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进校园,探索人工智能对教育的融合应用。

  到2021年,基本实现西安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全覆盖,创建网络空间学习应用示范学校150所、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120所、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120所、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600个,上线优质资源270万件,实现不同区域、不同学校、城乡之间的资源共享、课堂共享。

  构建教育质量“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体系

  科学开展质量监测评价。依托专业机构开展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构建“国家监测评价+西安特色监测评价”的体系,坚持发展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正面引导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家长参与相结合,加强对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的监测评价,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区县、开发区、学校的考核。

  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

  西安市委、市政府领导统筹、全面推动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肩负起落实行动计划的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推动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落实行动计划。

  加大财政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学校土地、建设、新增教师以及各项奖励性政策所需资金。依法落实“三个增长”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达到16%、17%、18%。各区县支出比例均在2018年基础上,至少保持与全市同比例增长幅度。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新增债券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资金支持,多元化、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以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项目资金为重点,全面推进财政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市级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学校建设任务完成的速度、数量和质量,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严格督导考核。建立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月通报、季点评和年度考核制度。西安市委、市政府将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发区落实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进行专项考核。  (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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