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实施“1+N”新型社会救助 7.94亿元救助资金惠及25.8万贫困人口
2019-12-24 17:09: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柳洪华):12月24日上午,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西安市社会救助和根治欠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西安市民政局局长王碧辉,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晓杰,西安市民政局一级调研员侯勇,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杨瑞平出席发布会。

  西安市实施“1+N”新型社会救助 7.94亿元救助资金惠及25.8万贫困人口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柳洪华

  王碧辉表示,近年来,西安市聚焦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纵向提高保障标准,横向拓展覆盖范围,着力构建了以城乡低保为主体,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制度为补充的“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2018年底,西安市“1+N”社会救助体系获国务院通报表扬。2019年,西安市全年支出社会救助资金7.94亿元人民币,惠及25.8万贫困人口。

  据侯勇进一步介绍,西安实施的“1+N”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即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教育资助(困难大学生资助、困难中学生救助)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老人生活保障补贴制度、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渐退帮扶制度、分类施保制度等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

  据了解,2019年全年,西安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5万人,全年支出保障金约5.8亿元人民币,其中城市低保2.2万人、全年支出2亿元人民币,农村低保6.3万人、全年支出3.8亿元人民币;教育资助大学生1441名、支出586万元人民币,困难高中生生活救助2116人次、支出211.6万元人民币;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9.5万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6万人;全市共有生活困难老年人4000人,全年支出补贴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700人次,支出1850万元人民币。

  在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方面,2019年西安市新出台了《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00元人民币,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人民币;将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人每月1320元人民币,分散供养每人每月5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人民币。全市共有在册特困人员6700人,全年支出约5600万元人民币。

  在加强儿童福利保障方面,西安市初步实现区、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关爱保护网络”,率先在全国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孤儿保障实行同一标准,每人每月发放800元人民币补助金。目前西安全市共有孤儿883名,其中西安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629人,分散供养254人。农村留守儿童3272人,困境儿童12914人,2019年全年共发放各类儿童福利资金2056.6万元人民币。

  此外,西安市还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将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事件,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取消户籍限制,提高了救助标准,扩大了救助范围。一年内同一事由可申请两次救助,单次救助金额从10000元人民币提高到15000元人民币,年累计封顶线从2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万元人民币。2019年实施临时救助约4万人次,全年支出4000余万元人民币。

  西安市还发放了临时性价格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元人民币的标准,给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了3个月临时性价格补贴共计855万元人民币;按照城市低保户采暖季每户补助1200元人民币、农村低保户采暖季每户补助500元人民币、城市特困人员采暖季每人补助1200元人民币、农村特困人员采暖季每人补助500元人民币的标准,全市共发放冬季取暖补贴3233.45万元人民币。

  侯勇表示,为了确保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在2020年春节前夕,西安市拟给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一个月保障金,拟对市属17000户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每户3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组织慰问;对市属相关企业的15000户特困职工和低收入困难户,按照每户300元人民币的标准组织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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