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0-02-10 17:28:0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为有效遏制疫情在西咸新区医疗机构发生和扩散,全力维护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陕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西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市指办发〔2020〕5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西咸新区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域内各类门诊部、诊所(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即日起全面停诊。

  二、西咸新区域内的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等专科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相关专科,除急症诊疗和必需的择期诊疗项目外,暂停诊疗活动,并按照相关防护要求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

  三、以上所涉及的医疗机构迅速通知已预约的病人暂缓就医,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四、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如有发热患者就诊,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将患者转往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

  五、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统一管理,在所有出入口设立预检分诊点,未经过预检分诊的不得进入医院。要设立医务人员专用通道,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

  六、继续提供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不得开诊。

  七、严格陪护探视人员管理。控制探视人员数量和探视时间,原则上不允许探视。确需陪护的,认真排查,并严格执行陪护证制度,一人一证,凭证出入。医院食堂取消堂食,提供配送服务。

  八、大力开展互联网+发热门诊服务。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网站、微信公众号、APP等,开展网上问诊,加强对防病知识的宣传,科学规范指导个人合理防护和就医,满足群众咨询需求。

  九、涉及暂停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与相关科室,恢复诊疗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西咸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