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设立“企业家日” 出台16条措施与企业家“心贴心”
2020-03-15 18:01: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柳洪华责编:程茜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白雪):近日,杨凌示范区印发《关于营造良好环境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一系列鼓励措施,为企业家干事创业提供保障,为实现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据悉,《通知》从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关爱企业家健康成长、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四个方面出台16项鼓励措施,让企业家安心、放心、用心。  

  设立“企业家日” 大张旗鼓奖励激励企业家  

  《通知》指出,将每年的11月1日设立为杨凌示范区“企业家日”,将11月的第一周设立为“企业家精神宣传周”,旗帜鲜明地表彰优秀企业家,广泛宣传企业家实干创业、积极进取的先进事迹,塑造一批政治可靠、品行优良的优秀企业家形象。

  对于一批优秀企业家开展评选并予以物质奖励,对当选的优秀企业家奖励税后现金10万元,奖励资金直接发放至企业家个人银行账户;对评选为杨凌示范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表彰资金主要奖励企业领导班子和优秀员工个人;组织企业家参与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类、先进类奖项的评选并给予物质奖励;为国家应对重大公共事件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特别表彰奖励。

  鼓励企业家依法参政议政 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通知》指出,支持企业家获得政治荣誉,充分保障企业家政治参与权利,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鼓励支持企业家依法依规参政议政,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 

  同时,积极向企业家问计咨询,聘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公共事务的企业家作为杨凌示范区发展顾问,在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目标和规范性文件,出台重要规划和涉及企业的重大政策过程中,邀请企业家代表参与审议、讨论并吸纳合理意见建议。 

  此外,《通知》指出,充分发挥企业家社会监督作用,给予企业家群体充分话语权,围绕“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平公正获取生产要素保障、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无黑无恶创建等重点工作,开展“企业家满意度评价”;组织不同行业领域企业家对杨凌示范区各级党政机关向企业提供政务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价、评议。

  在搭建政企沟通对接平台方面,杨凌示范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每位领导联系2名企业家,每年至少到所联系企业调研1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合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全力支持示范区企业家协会、中小企业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在加强党对企业家的政治引领方面,《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家群体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诚信守法经营,奉献造福社会。

  增强企业家培育 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在杨凌示范区党校开设企业家大讲堂,聘请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企业资金财务规划、资本市场管理和运作规则等方面的专家学者为企业家开展讲课教学活动;对参加国家工信部举办的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且获得证书的企业负责人给予1万元资金奖补;推进区校融合,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建学院、联办特色专业或开展定向培养,精准培养企业急需人才。

  在关爱企业家身心健康,积极解决后顾之忧方面,杨凌示范区公立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向全区“五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一次免费的常规健康体检服务,在区内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为企业家设立“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企业家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同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涉企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结。刑事司法必须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无罪推定”的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对民营企业投资者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财产方面,《通知》指出,对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的案件进行督办。侦办涉及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依法严格区分嫌疑人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对涉及企业家的涉法涉诉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实行快查、快结、快澄,严查各类诬告、诽谤、造谣等行为,经企业家本人同意,查处结果可依法向社会公开。

  加快组建民营企业纾困基金 对符合要求企业进行财务救助

  《通知》指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措施,实质性降低企业税费、社保负担。持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肃打击治理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杜绝向企业摊派,制止无明文规定和要求的评比达标活动;依法实施的征收、征用,应按照公允价格给予补偿赔偿;对在区内开展第三方服务的机构进行监控抽查,坚决制止第三方机构乱收费,高收费;对企业反响强烈、意见集中的中介机构,彻查背后利益链条。

  在普惠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和要素保障政策方面,加快组建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引进基金平台、金融机构等发起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对遇到短期流动性困难、市场前景和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进行财务救助。

  此外,《通知》还指出,提高政策的覆盖率和执行率,具备兑现条件的政策,要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检查,防止政策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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