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制造看宝鸡 “四步走”链式协同推进复工复产
2020-03-27 09:24:4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冯妍):3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宁岗介绍宝鸡市复工复产情况。王宁岗表示,近期以来,宝鸡市坚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突出“两强两快两抢”,强化疫情防控、强化保障服务,快速启动复工、快速恢复生产,全力打好复工复产主动仗。截至3月23日,宝鸡市795户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应复尽复,平均产能利用率88.1%;967户限上商贸企业复工率98.9%;132户规上文化企业复工率78%;243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工率97.5%。全市农民工总数48.48万人,春节期间返乡27.83万人,已累计返岗复工27.15万人,返岗复工率97.6%。一季度计划开工市级重点项目377个,已开工441个,占计划开工项目的117%。

  【中首  陕西】装备制造看宝鸡 “四步走”链式协同推进复工复产

  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宁岗介绍相关情况 摄影 陈锵

  据了解,宝鸡市迅速行动抢时间,成立了宝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指挥长的指挥体系,第一时间增设复工复产组,构建了政企密切联系、行业一线指导、市县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宝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先后10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和政策措施,调集一切有利因素,力促企业、项目在3月份全面复工复产。

  王宁岗说:“宝鸡是装备制造业名城,经过多年发展,全市形成了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石油机械、机床工具等产业集群。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我市按照‘政府协调指导、龙头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的工作思路,系统谋划,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从产业链上推进协同复工复产。”

  为推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宝鸡市坚持强化产业链“龙头”引领,围绕汽车及零部件、钛及钛合金等支柱产业,向行业重点企业逐企派驻联络员,扶持企业率先复工复产。2月10日,宝钛集团、宝石机械、陕汽商用车、法士特等龙头企业率先复工复产;2月20日,全市产值前30位大企业全部复工复产。

  在打通产业链“阻塞点”方面,宝鸡市坚持由产业链龙头企业列出配套企业复工清单,政府逐企业精准帮扶,积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着力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

  为补足产业链“空白点”,宝鸡市针对部分支柱产业配套供应依赖外地,企业复工复产受到制约的问题,注重提升产业本地配套率。“以汽车产业为例,围绕产业链‘弱项’和‘短板’,精准实施补链强链计划,近日,我市与陕汽集团签订《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合作协议》,按照‘政府出政策、企业强配套’的思路,加大汽车零部件相关企业引进力度,力争陕汽集团宝鸡市域内配套率达到60%以上;近期已成功引进了车架、车身等重点零部件项目,后续相关项目正在加快落户,努力构建相对完善的商用车关键零部件产业体系。”王宁岗说。

  为畅通涉企服务“微循环”,宝鸡市积极开展联企帮扶活动,成立了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的13个指导组、66个工作组、715名领导干部、1194名干部下沉一线,“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企业1616户(其中,工业企业434户,文化企业118户,商贸企业867户,建筑企业197户)、市级重点项目366个。截至目前,宝鸡市共为870余户企业协调解决员工返岗、防疫物资等近千个问题,为300余户企业提供原材料、人力资源、运输、配套产品等供需对接服务;累计协调投放信贷资金61.34亿元人民币,缓缴税费9.9亿元人民币,减免税费2126万元人民币,有效提升了涉企服务水平,助推了企业复工复产。

  此外,宝鸡市创新招商,加强不见面沟通联系,招引项目、争取支持;大力宣传落实《宝鸡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政策》,上半年拟组织6批次视频招商会,已先后2批次线上签约西安天和防务、太平洋建设集团等总部企业37户,以及年产30万辆份汽车零部件新基地等招商项目15个,合同引资486.35亿元人民币。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