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启动 “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助销售
2020-04-30 11:40:33来源:西部网编辑:王菲责编:石丽敏

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启动 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助销售

首届中国·澄城樱桃云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启动仪式。

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启动 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助销售

陕西省果业中心主任魏延安介绍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计划。

  4月28日,由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指导,陕西省果业中心和澄城县委县政府、京东等单位主办的首届中国·澄城樱桃云营销季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在澄城庄头镇樱桃种植基地启动。启动仪式上,陕西省果业中心主任魏延安宣布,今年我省将开展樱桃季、葡萄季、冬枣季、柑橘季、猕猴桃季、苹果季等6大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运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等方式,促进果品销售,助力果农增收。

  陕西水果网络销售潜力巨大 6大网络特色季助推果业提质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4月20日在考察柞水县金米村时指出,“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

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启动 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助销售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果业中心党委书记高武斌讲话。

  “为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拓展陕西水果网络销售渠道,我们决定与京东、淘宝、快手、抖音、西域美农、西部网等单位共同发起‘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魏延安介绍说,活动初步设为六大版块,其中,在4-6月,集中开展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在7-8月,集中开展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葡萄季活动;在8-9月,集中开展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冬枣季活动;在9-10月,集中开展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柑橘季活动;在10月,集中开展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猕猴桃季活动;在10月,集中开展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苹果季活动。

  电商平台销售数据显示,2019年陕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15.58亿元,同比增长24.17% 。其中水果销量最大,达到57.5亿元,占到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的一半。但与2019年全省836亿元的果业产值相比,陕西水果网络零售占比仅为6.9%,远低于网络零售在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20.7%的占比。

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启动 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助销售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杨冠军讲话并宣布樱桃季电商发车起航。

  “如果陕西水果网销比例能达到全国这一平均水平,市场空间就可达到173亿元,潜力巨大。”魏延安表示,陕西水果正在迎来网络销售的新机遇,今年全省果业部门除了组织好6大水果网络特色季活动外,还将实施“百千万”直播和网红培养计划,围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突出多方合作、陕粤携手、东西协作,开展线上线下协同推广,全力做好果品销售,助推全省果业提质增效。

  陕西樱桃面积产业已位列全国第二 樱桃季开启云营销新模式

  樱桃被誉为“春来第一果”。近年来,我省大力发展以大樱桃为主的樱桃产业,种植面积和产量逐年增加。2019年我省樱桃果园(其中90%以上为大樱桃)面积达到25.82万亩,产量14.22万吨,位列全国第二,仅次于山东,已成为陕西水果中最具活力产品。

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系列活动启动 电商+直播+短视频+网红带货助销售

云参会、云推介、云签约。

  最近我省多地樱桃陆续上市,通过电商、直播等方式销售,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在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启动仪式上,西安市灞桥区樱桃种植基地、铜川市樱桃种植基地、华阴农垦樱桃种植基地、宝鸡眉县樱桃种植基地、汉中市西乡县樱桃种植基地与澄城樱桃种植基地主会场进直播连线,开展了云参会、云交流、云推介、云签约和电商直播销售等活动,开启了陕西樱桃销售云营销新模式。

  据了解,未来两月,省果业中心将组织指导樱桃生产市、县(区)果业中心和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即时发布供应信息、开展产地直播系列活动、组织各类产销对接活动、发布陕西樱桃地图、推广京东在线众筹等方式,组织好陕西水果网络特色季·樱桃季活动,进一步扩大陕西樱桃品牌的影响力,持续推动网上销售。(记者 白华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