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共建共享”幸福新城
2021-06-02 10:48: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记者 柳洪华):6月1日,西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新城区委书记仵江介绍新城区发展情况。

  仵江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城区以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共建共享”幸福新城的生动实践,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旗帜鲜明追赶超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示范,取得市考“五连优”、迈入全省“五强区”的成绩。

建设“发展活跃、治理有序、生态宜居、共建共享”幸福新城_fororder_图片2

  西安市新城区委书记仵江介绍新城区发展情况 摄影 屈宏伟

  发展活跃彰显经济潜力。新城区坚持以高质量项目带动高质量发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重点项目131个,完成投资931亿元。“十四五”期间,新城区将实施重点建设项目94个,总投资2801.76亿元。其中,幸福林带项目将于2021年7月1日建成运营,成为大西安新地标。未来,幸福林带两侧将腾迁建设用地约8000亩,实施产业项目55个、总投资约5800亿元,可拉动GDP约1500亿元,幸福林带将成为西安城东最强生态带、民生带、经济带。

  治理有序彰显文明魅力。“十三五”以来,新城区打通5条断头路,新增停车位8300个,改造老旧小区253个、提升改造背街小巷136条,完成126条道路架空线缆落地,消除城市违建300余万平方米,“17+25”重点线路涉及的9条道路全面完成优化提升,“三改一通一落地”全市综合考核排名区县第一。

  生态宜居彰显发展底色。“十三五”以来,新城区新增绿地52.49万平方米,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8%;2020年全区优良天数达250天,比2016年增加69天;PM2.5浓度降到4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38.5%;护城河(新城段)改造、革命公园翠湖修复改造工程全面完工,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生态西安”建设工作连续5个季度全市第一。

  共建共享彰显幸福品质。新城区建成22个“名校+”教育集团、91个“名校+”共同体,群众切身感受到“好学校就在家门口”;8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3246名困难老人老有所养;“美居行动”改善840户困难群众居住环境;“饭大爷”助老餐厅惠及群众44万人次;在全市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直通车”,成立24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把健康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群众幸福感有效提升。

  党建引领彰显忠诚品格。为强化党员党性,新城区在全市率先建成4个党员政治生活馆,累计接待区内外各级党组织1378批次、党员3.4万人次,党员政治生活馆成为党性锤炼“实境课堂”;实行“请战+顶岗”工作机制,让干部长见识、壮筋骨、增才干,2017年以来,全区干部请战9914人次,解决急难险重问题5857个。

  2021年以来,新城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一部党史守初心、十项活动颂党恩、百个典型作表率、千名干部下基层、万件实事聚民心”为主要内容的“一十百千万”实践活动,做到发自内心学,用情认真做;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在八办红色驿站感悟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在党员政治生活馆检验党性,再塑新时代党员形象,全区开展特色学习活动255场。

  此外,新城区以领学、督学、活学,推动学习教育不断深入,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2685篇,开展党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家庭宣讲520余场次、受众1.2万余人次,全区党史学习宣传氛围浓厚;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十项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相结合、与服务保障十四运会”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以学促干、以干促效。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