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关多举措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预警
2021-08-02 11:18:53来源:陕西日报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记者日前从西安海关了解到,为严把国门安全、进出口商品安全,西安海关充分发挥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作用,关注重点敏感商品,采取四项举措,有效管控质量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屏障。

  完善协同处置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西安海关大力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通过信息互换和执法互助,强化风险联防联控和协同处置,综合运用降低信用等级、追溯调查、缺陷召回,加严监管、限制或禁止进出口、查封扣押、退运、暂停销售、销毁等手段,实现从口岸到市场全过程有效风险防控;强化对进出口食品、消费品、危险化学品、出口新冠疫苗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信息采集渠道。西安海关运用“互联网+”模式,畅通消费者和企业报告渠道;推动建立生产经营者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风险报告制度;依托陕西省缺陷产品及伤害监测信息中心和风险监测中心,持续开展风险信息收集,实施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加强对跨境电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新兴市场等重点领域区域,妇幼用品、资源性商品等重点敏感商品的典型质量案例、风险信息收集工作。

  健全发布机制,提高信息利用效能。西安海关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线上线下互动宣传,将内部风险交流信息及时转化为外部消费提示,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公众对风险的认知度,实现风险预警集成化、智能化。

  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不断提升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西安海关还将支持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完善责任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政府和企业联动交流;加强舆论热点引导,灵活运用多种载体和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宣传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合法维权积极性和理性消费能力。(记者 崔春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