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建设现代产业园 托起乡村振兴梦
2022-01-05 12:01:4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王菲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陕西报道:如今,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诸多益处,宝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就在不断把企业聚拢起来,把产业串联起来,把农户带动起来,唱响宝鸡乡村振兴的“新农歌”。

  陈仓区:设施农业 带动村民致富增收

  在宝鸡市陈仓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绿丰源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无公害蔬菜水果不仅吸引来游客朋友们进行观光采摘,也通过“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直销店(点)、电商带货等方式去往了千家万户。“除了我们自己生产的蔬菜水果,我们还帮助陈仓区的7个乡镇进行线上销售,像他们生产的苹果、花椒、木耳、土蜂蜜、土鸡蛋、核桃等都是非常好的农产品。”绿丰源总经理刘玎涛说道。

  近年来,陈仓区着力抓好绿丰源设施蔬菜、国人菌业食用菌、阳平地膜洋芋、旺全水蜜桃、凤阁岭苹果、赤沙花椒、新街核桃等十大优质“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抢抓陕西省“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3+X”工程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机遇,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如今,设施蔬菜已成为陈仓农业的特色亮点,预计到2023年产业园设施蔬菜种植面积将达到 1.90 万亩,产量将达到14.35 万吨。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30

英子专业合作社种植生产的羊肚菌

  在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带动下,陈仓区农业产业规模、农业装备、规模经营、科技应用、经营效益等水平显著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步增加。陈仓区英子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扶贫企业,集富硒小麦种植、食用菌研发、栽培等于一体。合作社理事长李拴英说:“今年我们合作社新建了一批羊肚菌大棚,这些大棚全部建成后要带动孙家村和慕仪村两个村子700多户脱贫户致富增收,对此我也非常有信心。”

  千阳县:产业带动  全产业链相互协作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32

千阳县苹果产业 受访者供图

  现代农业产业园不仅带动了村民就业,还为各企业提供了协调帮助。苹果产业是宝鸡市千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主导产业,木美土里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千阳县建设了高标准种植园5000余亩,栽培苹果、樱桃、葡萄、柑橘等品种。企业总经理刘镇说:“我已在千阳县投资建设近十年时间,实际感受到了产业园的带动作用。千阳县形成了全县域的苹果产业园,各企业相互协作,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还提高了竞争力。”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31

木美土里液体菌剂车间 受访者供图

  企业间的相互协作,推动产业园内的产业聚集。如今,苹果已经成为了千阳县的致富果。千阳县围绕苹果产业,按照政策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带动、矮砧模式支撑,标准品牌厂建,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大力发展苹果产业。目前,千阳县矮砧苹果面积达到13万亩,苗木基地达到3万亩,已建成全国最大的矮砧苹果生产基地和矮砧苗木繁育基地。

      “下一步,千阳县将强力实施‘11559’工程,即围绕建设全国矮砧苗木繁育基地县目标,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园,按照产业发展‘五新’要求,打造五大基地,实现‘九高’目标。”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胡文志说道。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33

  千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胡文志接受国际在线陕西频道采访 摄影 李海妮

  宝鸡市:四级联创 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为推动“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工作,突出绿色优农、质量兴农、科技强农,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努力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2021年宝鸡市创建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千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苹果)、陈仓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设施蔬菜)、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大樱桃)。据了解,从2021年开始,宝鸡市将每年创建认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3个,预计到2025年,将建成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5个左右,实现宝鸡市所有县区、所有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市级产业园全覆盖。

  在这一创建目标下,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实行“分级创建、逐级晋级”的机制,即省级产业园从市级产业园中进行申报创建,国家级产业园从省级产业园中择优推荐,通过优奖劣汰的机制调动产业园发展,辐射带动创建进展慢、建设任务完成率低的产业园,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园区将撤销创建资格。

       “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宝鸡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吸引来更多农户、企业的加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宝鸡模式,为宝鸡现代农业发展添光增色。(文 周茜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