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组织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2022-06-16 14:59:3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吴宇婷责编:高岗

  6月15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委网信办、碑林区金融办、公安碑林分局、碑林区市场监管局、碑林区民政局、长安路街道办事处等组织西安市金融风险防范教育基地(碑林基地)、广发银行长安北路支行等金融机构,在长安路中贸广场开展了碑林区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市民讲解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段等;同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揭露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典型表现和严重危害,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理财投资观念,提高市民群众识别防范不法分子和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碑林区将充分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品牌特色,持续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联合区级部门、辖区金融机构开展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文 马景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