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部署会召开 赵一德侯建国讲话 赵刚主持
2024-03-01 09:44:30来源:陕西日报编辑:吴明玲责编:高岗

  2月29日,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部署会在榆林召开。

  省委书记赵一德、中国科学院院长侯建国讲话。省长赵刚主持,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万劲松、国家能源集团总经理余兵讲话,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党委书记金玉奇介绍有关情况。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赤飚,中国科学院院士朱俊强,省领导王晓、王琳、张晓光出席。

  赵一德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能源局、中国科学院和国资央企长期以来给予陕西的大力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近年来,陕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创建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作为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具体行动,大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要坚持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能源强国建设的大局出发,把示范区创建作为一项战略工程、赋能工程、标杆工程来抓,系统推进煤、油、气、可再生能源等多能融合发展,着力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和新能源规模化应用水平,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上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贡献更大力量。

  赵一德强调,要进一步用好比较优势,立足资源组合配置优、新能源发展空间大、能化产业基础好等有利条件,持续推动能源工业“稳控转”,坚定走好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之路,努力在做强做优现代能源产业集群上突破先行。要进一步加大创新攻势,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以中国科学院一流的能源科研力量为依托,以“一区三基地”建设为承载,着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水平创新成果、高品质创新生态,在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型生产关系中探索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径。要进一步强化改革蓄势,以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土地、金融等政策和要素保障体系,深化电力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能源资源、技术和产业链国际合作,不断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添动力、增活力、拓空间。

  侯建国对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获批建设表示祝贺,对陕西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以及国资央企长期以来对中国科学院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近年来院省双方在重大项目转化及工程示范、中试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取得良好成效。当前,中国科学院正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率先”和“两加快一努力”目标要求,以抢占科技制高点为核心任务,开展使命驱动的建制化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联合推进重大项目布局落地,尽快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产出变革性、引领性重大原创成果,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以能源技术革命推动能源革命,培育更多新质生产力,为构建国家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赵刚强调,要加快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集中资源力量、强化平台支撑,做好项目、资金、人才等保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以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始终坚持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方向,以打造现代能源万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大力发展能源化工产业,着力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万劲松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指导支持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能源安全新战略十周年,创建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意义重大。希望陕西榆林立足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科技优势,以保障能源安全为底线进一步增强能源供应能力,以绿色发展为底色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打造能源创新高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

  余兵表示,国家能源集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集团公司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挥央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和安全支撑“三个作用”,实施“一三六”发展战略,坚决扛起能源央企使命担当。坚持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规划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打造“风光火储”千万千瓦级综合能源基地;坚持能源科技自立自强,全力推动煤直接液化二代、煤基可降解材料、百万吨级CCUS工程等核心技术攻关,以实际行动全力助推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创建。

  会上,省发展改革委、榆林市作了发言,能源陕西实验室、陕西省能源经济研究院揭牌。榆林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华础科技公司、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国能榆林化工公司分别签署了《共建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备忘录》《粉煤灰综合提炼工业级纳米氧化铝新技术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陕西榆林CCUS/CCS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西电电气公司、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中储国能(北京)技术公司签署了《榆林定边电网侧先进压缩空气储能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和榆林市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中央驻陕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体考察了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调研了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技术开发中心、工艺放大平台、数智催化技术创新中心、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关键技术平台等建设运行情况。(陕西日报记者 母家亮 孙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