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5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政府成立21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由西安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局级领导担任组长,建立“一对一”包抓督导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经常性工作,常年包抓督导分工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
督导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督促检查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情况;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及履职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城市重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摸排建档情况等,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各督导组对分工包抓督导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年综合督导检查责任,督导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被督导区县、开发区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督导检查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
此外,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要按照督导任务要求,结合不同季节、不同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规律,以及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市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到督导不走过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首席记者 张端)